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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七章 法》。。律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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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五十八条《 , 药品生产企业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!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!部门:给予警告《。责令限期改》正,可,以,并处五千《元,。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!款
】 《 (一)未按照!规,定建立?药,品,不良反应报告和监】测管理制度》。或者无专门机构、专!职人:。员负责本单位—药品不?良,反,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!;
》
! (二)未建立和保!存药:品不良反应》监测:档案的;《
】 ,。 (三)未!按,照,要求开展药品不良】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!件报告?、调查、《评价和处理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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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—)未:。按照要求提交定期】安全性?更新报告的;
!
? , (五!)未按照要求开展】重点监测的;
】
! (六)不配合!严重药品《不良反应或者—群,。体不良事件相—关调查工作的;
】
— 【(七)其《。。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!
《
药品】生,产企:业有前款规定—第,(四)项、》。第(:五)项?情形:之一的按照药品注】。册管理办法的规定】对相应药品不—予再注册
】
: 第五十九】条 : ,药品经营企业有下列!情形:之一的由所在—地,药品监督管理部门】给予警?告责令限期改正;】逾期不改的处三万元!以下的罚《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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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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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无专职或】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!。位药: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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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二)未】按照要求开展—药,品不良反《应或者?群体不良事件报告、!调查、评价和处【理的:;
【 《 (》三)不配合严重【药品不良反应或者】。群体:不良: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!
《
: ? 第六十条 — 医疗机构有—。下,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!地卫生行政部门给】予,警告责令限期改正;!逾期不改的》处三万元以下—的罚款?情节严重并》造成严重后》果的由所在地卫生行!。政部门对相》关责任人《给予行政处分
【
》 《 , (一)—无专职或者兼—职人员负责本单【位药品不良反—应监测工作》。的;
】 【 (二)未按照【要求开?展药品不良》。反应或?者群体不良事—件报:告、调查、评—。价和处理《的;
《
【 (三)】不配合严重药—品,不,。良,反应和群体不良事件!相关调查工作的
!
— 药品监督管【理,部门发现医疗机构有!前款规定行为之一】的,应当移交同级卫生行!政部门处理
!
? 卫生》行政部门《对医疗机构作出行】政处罚?决定:的应当及时通报【同级药?品监督管理部门
】
《
, ? 第六十一条 】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!门、卫生《行政部?。门和药品不良—反应监?。测机构及《其有关工作人—员在药品不良—反应报?告,和监测管理工作中】。。违,反本办法造》成,严重:后果的依照有—关规:定给:予行政处《。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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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十》二条 药品生产】、经营企业和医疗】机构违?反相关规定》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!害的依法承担—赔,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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