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【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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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十三条! 本办法下—列用:语的含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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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《药品不良反应是指】合格药品在》正,常用法用量下—出,现的:与,用药目的无关的有】害反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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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, , (二)药【品不良?反应报告和监测【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!发现、报告》、评价和《控制的过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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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》严重药品《不良反应是》指因使用药》品引: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!的反: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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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.,导致死?亡;
】 2.危【及生命;
】
3.致!癌、致畸、致出生缺!陷;:
! 4.导致显著的】或者:。永久的?人体伤残或者器【官功能的损》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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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5.导致!住,院或者住院时—间延长;
【
》。。。 6.导致其他重!要医学事件如—不,进行治疗可能—。出,现上述所列》。情况的
》
,
【 :。 (四)》新的药品不良反【。应是:指药品说《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!反,应说明书中已—有描:述但不良反应发【生的性质、程度、后!果或者频率与说明】。。。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!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!不良反应处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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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—五)药品群体不良事!件是指?同一药品在使用【过程中在相对—集中的时间、区域内!对一定数量人—群的身体健康或【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!或者威胁需要予以】紧急处置的》事件
】 《。同一药品《指同一?生产企业生产—的同一药《。品,名称、同一剂型、同!一规格?的药品
【
】 , (六)药品重点】监测是指为进一步了!解,药品的临《。床使用和不》良反应发生》情况研究《不良反应《的发生特《征、严重程》度、发生《率等:开展的药品安—全性监测活》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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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十四?条, , 进口?。药品的境外制—药厂商可以委托【其驻中?国境内的办》事机构或者》中,国境内代理机构【按照:本办:法对药品《生产企业的规—定履行药品不良【。反应报告和》监测:义务
! : 第六十五条 卫!生部和?。国家食品药品—监督管理局对疫苗】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!另有规定《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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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十六条 ! 医疗机构制—剂的不良反应—报告和?监测管理办法—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!辖市药品《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!级卫生行政》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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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第六:十七条 本—办法:自20?。11年7月》1日起施行国家食】品药品监督》管理局和卫生—部,于2004年3月】4,日公:布的药品不良反应】报告和?监测管?理办法(国家食【品药品监督管理【局令第7号)同时】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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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附表1》.药品不良反应/】事件报告表.do】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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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2.群《体,不良:事件基本信息表.】。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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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3.境外发生的!药品不良反应/事】件报告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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