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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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第一节 基本—要,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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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》。。五条 药品生产】、经营企业和医疗】机构获知或者发【现可能?与用药有《关的不良反应—应当通过国家药【品不良反《应监测信息网络【报告;不具备—。在线报告条件的【应当通过纸质—报表报?所在地药品》不良反应《监测:机构由?所在:地药品不《良反应?监,测机构?代为在线报告—
! 报告内《容应当真《实、完整、》准确
! 第十六条【 :各级药品不良反【应,监,测机:构应当对本》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!良反应?。报告和监测资料【进行评?价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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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》。七条 药品生【产、经营企业和【。医疗机构应当—配合药品《。监督:管理部门、》卫生行政部门—和药品不良反应【监测机构《对,药品不良《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!件,的,调查并提供》调查所需的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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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八条— 药品《。。生产、经营》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!建立:并保存药《品,不良反应报告—。和监测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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