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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章 职责 !。    — 第六?。。条  国《。家食品药品》监督管理局负责【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!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!并,履,行,以下主?要职责 》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一)与》。卫生部?共同制定药品不良反!应报:。告和监测的管—理,规定:和政:策并监督《实施; 《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)与!卫生部?。联合组织开展—全,国范围内影响较【大并造成严重—后果的药品》群体不良事件的调】。。查和处理并发布相关!信,息; — , ,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对已确认发生严重!药品不?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!不良事件的药品【依法采取紧》急控制措施》作,出行政?处理决?定并向?社会公布; !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(:。四)通报全国药品不!良反应报告和监测】。情况; 》 ,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(五)组织检【查药品生产、经【。营企业?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!和,监测工作《的开展情《。。况并与卫《生部联合组》。织检查医疗机构的】药品:不良反应报告和【监测工作的》开展情况《   】  第?七条:  省、自治—区、直辖市药—品,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!行政区域内药—。品不良反应报告【和监测?。的管理工作并履【行以下主要职—。责, ,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一):根据:本办:法与同级卫生行政部!门共同制定本行政】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!报,告和监测《的管理规定》并监:督实:施; — , 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? (二)与》。同,级,卫生行政部门联合】组织开?展本:。行政区域内发生【的,影响较大的药品群体!不良事?件的调查和处理【并发布相关》信息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:三)对?已确:认发生严重》药品不?良反应?或者药品群体不【良事件的《药品依法采取紧【急控制措《施作出?行政处理决定并向】。社会:公布; 》 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(》四,。)通报本行政区域】内药品不良反—应报告和监测情况】;   !  :  :  (五)组—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!药品生产、经营企】业的药品不良—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!的开展情《况并与同级》卫生行政《部门联合组织检查】本行:政区域内医疗机【构的药品不良反【应,报告和监测工—作的开展《情况; —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六)组织】开,展本行政区域—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!和监测的《宣传、培训工—作 《     第八!条  设区的市【级、县级药品—监督管?理部门负责》本行政区《域内:药品不?良,反应报告和监—测的管理工作;【与同级卫生行—政,部门联合《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!内发生?的药品群体不—良事件?的调:查并采取必要控制】措施;组《织开展本《行政区域《内药品不良反—应报:告和监测的宣—传、培训工作 ! ,。    》 第九条  县【级以上卫生》行政:部,。门应当加强对医【疗机构临床用药的】。监督:管理在职责范围【内依法对已》确认的严《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!药品群体不良事件采!取相关的紧急—。控制措施 !   ?  第十条  国】家药品不良反应【。监测中心负责—全,国药品不良反应【。报告和监《测的:。技,术工作并履行以下主!要职责 《 ,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)承担!国,家药品不《。良反应报《告和:监测资料《的收集、评》。价、反馈和》上报以?。及全国药《品不良反应》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!和维:护; — 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: (二)制》。定药品不《良反应报《告,和监测的技》术标准和《规范对地方各级药】品不良反应监测机】构进行?技术:指导;? , 《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三)组织开展严重!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!和评价协助有—关部:门开展药《品群体不良》事件的调查》; 《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(四)发布【药,品不良反应警示信息!;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五)承!。。担药品不良反应报】告和监测的宣传【。、培训、研究和国】际交流工作 】     【第十一条  —省级药品不良—反应监测机构负【责本:。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!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!技术工作《并履行以《下主要职责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承担》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!。良反应报告》和监测资料的收集】。、,评价、反馈》和上报以及药品【不良反应监测信【息网络的维护和管理!。; 《 ?。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(二)对设【区的市级、》。县,级药品不良反应监】测机构进行技—术指导;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三)组《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!。严重:药品不良反应—的调:查和评价协》助有:关部门?。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!件的调?查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组织开展本—行政区?。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!告和监测的宣传【、培训工作 【     】第十二条  —设区的市级、县级】药品不良反》应监:测机构负责本—行,政区域内药品不【良反应报《告和监测资料的【收集、?核实:、评价、反馈和【上报;开《展本行政区域—内严:重药品不《良反应的《。调查和评价;协【助有关部门》开,。。展药品群《体不良事件的调查】;承担药品不良【反应报告和》监测的?宣传、培训等工【作  】   第十三—条,。  药品生》产、经营企业和【。医疗机构《。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!应,报告和监测管理【制度药品生产企【业应当设立专—门机构并配备—专职人员药品经【营企业和医疗—机构应当《设立或?者指定机《构并配备专(兼)职!人员承担本》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!报告和监测工作 ! :     —第十四条  —从事药品不良反应】报,告和监?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具!有医学、药》学、流?行病学或者统计【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!备科学分析评—。价药品不良反—应的能力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