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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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一条 为加强【药品的上市后监【管规范药品不良反】应报告和《监测:及时、?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!。障公众用《药安全依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药》品管理?法等有关法》律法:规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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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二?条 : 在中华人民共【和国:境内:。开展药品《不,良反应报告、监测】以及监督管理适用】本办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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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《 , 国家?实行药品不良—反应报告制度药品】生产企业(》包括进口药品的【境,。外制药厂商)、药】品经营企《。业、医疗机构应【当按照规定报告【所发现的药品不【良反: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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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条 【国家食品《药品监督《管理局?主管:全国药品不良反应】报告和监测》工作地方《各级药品监督管【。理,部门主管《。本行政区域内—。的药品?。不良:反应:报告和监测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!门负责本行政区域】内医疗机构》与,实施:药品不良《反应报?告制:度有关的管》理工:作
【 地方各级】药品监督管》。理部门应当》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!。。应监测机构负责本】行政区域《内,药品不?良反应报告和监【测的技术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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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【 国家鼓励公民【。、法人和《其他组织报告—药品不良《。反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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