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路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[附条文说明] GB50216-2019 建标库

4.2  设计状况

4.2.1  原国家标准《铁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》GB50216-94规定铁路工程结构设计时考虑了持久设计状况(含疲劳作用)、短暂设计状况和偶然设计状况三种设计状况,本标准增加了地震设计状况。这主要由于地震作用具有与火灾、爆炸、撞击或局部破坏等偶然作用不同的特点:首先,我国很多地区处于地震设防区,需要进行抗震设计且很多结构是由抗震设计控制的。其次,地震作用是能够统计并有统计资料的,可以根据地震的重现期确定地震作用。最后,现行国家标准《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111对地震设计做出了详细规定,因此,本次修订在三种设计状况的基础上,借鉴欧洲规范EN1990:2002和现行国家标准《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》GB50153的规定,增加了地震设计状况。

    地震作用依据重现期不同分为多遇地震、设计地震和罕遇地震,重现期即是连续两次超过某一规定值的平均时间间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