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4 极【限,状态设计《原则
?
》
?
4.1 极【限,状态
》
4.1】.1 ? 铁:路工程结《构应按承载能力【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!极限状态进行—设计承受重复荷载】作,用的构件《尚应按疲《劳极限状态进行检算!
4.1!.2 结》构或构件出现下列】状态之一时应认【为超过了承载—能力极限状态
!。
— 1 结构—、构:件或连?接超:过材料?强度或过度变形不】适,于继续承载;
!
? 2》 结构或结构【一部分作为刚体【失去平衡;》
?。
《 ?3 结《构,体系成为机动体系】;,
《
4 !结构或?构件失稳;》
,
【 5 地—基失去承载》能力;
—
6 ! 影响结《构安全的其他—特定状态《
4.1!.3 结》构或构件出现下列状!。态,之一时应认为超过】了正常使用极限状】态
—
》1 影响》正常使用的变形【;
—
《 2 影响—正常使用《或耐久性《能的裂?缝,、局部损坏;
【
:
》 :3 ?。影响正常使用—和,。舒适性的《振动;?
【 4 —影响:。正,常使用?的其他特定》状态
《
?
4.?1.4? 结构或构件在重!复荷载累《积损伤作用下出现下!列状态?之一时应认为—超过了疲劳极限状】态
【 , , , 1: 影响安全使【用的疲劳裂纹;【
《
2 】 影响安全使用【的变:形
4.!1.5? 铁路工程结构设!计应规定各种极限】状态的?标志或?限值
【
4.1.6 铁!路工程结《构或构件设计—应对:不同:极限状态进行计算或!验算并确保结构构造!。合理
】4.1.《7 : ,铁路:工程结构极限状态可!采用以?作用效应和抗力等】组成的极《限状态方程表达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