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路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[附条文说明] GB50216-2019 建标库

3.2  安全等级和可靠度

3.2.1  铁路工程结构的设计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,应采用表3.2.1规定的安全等级。

表3.2.1  铁路工程结构的安全等级

3.2.2  铁路工程结构安全等级应按表3.2.2的规定划分。

表3.2.2  铁路工程结构安全等级划分

    注: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铁路工程结构,其设计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。

3.2.3  铁路工程结构各类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,必要时可对部分构件的安全等级进行调整。

3.2.4  可靠性水平的设置应根据结构或构件的安全等级、失效模式和经济因素等确定。

3.2.5  有充分的统计数据时,结构或构件的可靠性宜采用可靠指标β度量。结构或构件设计采用的可靠指标,可根据对现有结构或构件的可靠度分析,并结合使用经验和经济因素等确定。

3.2.6  铁路工程结构的破坏类型可分为延性破坏和脆性破坏,其中脆性破坏的可靠度应高于延性破坏的可靠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