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基本!规定
》。
3.!1 基本要求
】
3.!1.1 铁—路工程结构的设【计、施工《和,维护应使其在设【计使用年限内以【规定的可靠度—满,足规:定的各项功能要求
!。
》3.1.2 铁】路工程结《构应达到《规定的可靠》性水平并满足—下列功能要求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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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1, 承受在施工和使!用,期间:可能出现的各种【作用即?满足承载能力—极限状态或疲劳【极限状态要求;【
】 2 保持良】好的使用性能—并,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!即满足正《常使用极限状态【要求;
】
3 【 发生洪《水、非正常撞击【、列车脱轨》等偶然事《。件时结构保持必要】的整体稳《固性不出现》与起因不相称—的破坏后果》;发:生火灾时《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保!持足:够的承载力
【
:
3.1.3【 铁路工程结【构设计时应》选择:适宜的?计算模型《和,合理的基本变量值并!按下列要《求采取?适,当措施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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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】 应避免、消除或减!少结构可能受—到的危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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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2 ? 应采用对》。可能受到的危害【反应不敏感的结构】类型;?
【 : 3 应采—。用当单个《构件:或结构的有限部分被!意外移除或》结构出现可接受的】局部破坏时结构其】他部:分仍能保存的结【构,类型;
》
《。 4 — 不宜采用》。无破坏预兆的结【构体系
【
3.1.4 !铁,路工程结构的勘察】设计、施工》、使用与维护—等应采取相应的可】靠,性管理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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