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—。 基:本规定
【
?。
3.1 基!本,要求
—
《3.1?.,1 : ,铁,路工程结《。构的设计、施工和】维,护应使?其在设计使用年【限,内以规定《的可靠度满足规定的!各项功能要求
】
《。3.1.2》 铁路工程结构】应达到规《定,的可靠性水平—并满:足下列功能要—求
?
】1 承受在施【工和使用期》间可能出现》的各种作《用即满足《承载能力《极限状态或疲—劳极限状态要求;
!。
:
》 2 《 保持?良好的使用性能【并具有足够的耐久性!。能即满足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】要求;
—
》 3 发—生洪:水、非正常撞击、】列车脱轨等偶然事】。件时结?构保持?必,要的:整体稳固性不出【现与起因不相称的破!坏后果;发》生火灾时在规定【的时:间内可保持足够【的承载力《
:
3.—1.3 铁路工】程结构?设计时应《选择适宜的》计算模型和合理的基!本变量值并按—下列要求采取适当措!施
》
,。
》1, , 应避?免、消除或减少结构!可能受到的危害;】
:
《 2 【应采用对可能—受到的危《害,。反应不敏《感的结构类型—;
:
?
3 !应采用当单个—构,。件或结构的》有限部分被意外【移除或结构出现可】。接受的?。局,部破坏?时结:构其他部分仍能保存!的结构类《型;:
:
— , 4 不宜—采用无破坏》预兆的结构体—系
3.!1.4 铁路工程!结构的?勘察设计、施工【、使用与维护—等应:采取相应的可靠【性管:理措施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