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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4.6 — 平面?交叉口规划间距、形!状,及线:形
》4.6.1 控】制性详细规划中【的交叉口规划—应对总体《规划阶段确定的平面!交叉:口间:距、:形状进?行优化调整》并应符合下列—规定
】 1 新》建道路交通网规划】中干:路,。交叉口?。不,应出现?超过四条进口道【的多路?交叉口、错位交叉口!、畸形交《叉口相交道》。路的交角《。不宜小于70°地】形条件特殊困难【。时不应小于》4,5°;
《。
2— 交通《信号:。。控制的各平》面交叉口《间,距宜:相近主干路》沿线交叉口平—均间距?不宜过小应保证主干!路行驶车速》若主:干路沿线与支—路,相,交,的,交叉口间《距不满足主干路【行驶车速的要求则应!对与主干《路相:交的支路进行交通】管制:
《4.6.2 【道路外侧规》划用:地建筑?物机动?车,出入口规《划应符合下列—。。规,定
1】 :道路:外侧规划用地—建筑物机动车出入】口不得规划在新建】交叉口范围内—应设置在支》路或专为《道路外侧规划—用,地建筑物集散车辆所!建的内部《道路上;
! 2 ? 改建、治理—交叉口规划道路外】侧规划用《地建筑物机动车出】入口应符合下列规】定,
?。 ? 1)应设在—交叉口?规划:范围之外的路段上如!受地形条件限制【。确需在交叉口—展宽段和展》宽,渐变段范围内设置出!入口时?主干路上距离平面】交,叉,。口不应小于》80m或设》在地:块离开交叉口的【最远端次干路上距】离平面交叉口—不应小于50—m或设在地块离【开交叉口《。的最远端支》路上距离与干—路,相交:的,平面交叉口不宜小于!30m距《离与:支路相交的平面交叉!口不宜小于20m;!
》 2)地块—若能够在次干—路、支路上开口【严禁在主《干路交叉口规划范围!内设置开口》;
】3)干路上》道路外侧规划—用地建筑《物出入口《的进出交通组织【应采用右《进右出?的方:案
4.6.!3 平面》交叉:口范围内道路—。平面线形宜》采用直线;当采用】曲线时曲线半径不宜!小,于按交叉《口设计车《速的不?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!半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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