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三,章 建设实施管理】
第二十【四条 项目单—位应当在立项审批、!核准文件及其他文】件规定?的有:效,。期内:开工建设在有效【期内:不能开工建设的【应当按照规定在有】效,期满前?办,理延期手续》
第二十五条 】航道工程建设—。项目在?条件具备后方可开】工建:设项目单位在开【工建设前应当办理完!成法:规规:定,的各项手续登—录国家建立的全国投!资,。项目在线监管—平,台进:行项目申《报并按照要》求填写?项,目开工建设》、建设进度、—竣工等基《本信息并接》受依法负有监—督管理?职责的?部门的监督管理
! 交通运输主!管部门应当利用在线!平台进行在线—审批、在线监测【、协同监管等提高信!。。息化管理水》平
第二十六条 !项目单?位依:据国家有关规定对】。航道工程建设项目实!行全过程管理对工程!质量和安《全管:理负总责项》目,。单位应当合理确【定并严格执行建设】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非法干》预,
—项,目单位应《当符合水运建设市】场监督?管理办法规定—的管理能《力;不具备管—理能力?的应当?按照:规定委托符合条件的!代建:单,位进行项目建设管理!
第二十七—条 航道工程—建设项?目,设计文?件一经批准》。应当严格遵》照执行不得擅—。自变:。更,确需:对设:。。。计文件内容》进行:变更的应当履行相关!手续后方可》实施
— 项目单》位不得以肢解设【计变更内容的方【式,规避办理相关手【续
第二》十八条 航道—工程建设《。项目设计《变,更应当符《合,强制性标准》和技术规范要求【满足:工程安全、质—量、使用功能—和环境保护》等要求
第二十】九条 设计变更发】生,下列情形之》一的:由原初步《设,计审批?部门:审批
(!一)航道整治工【程
1】。。。.连续调整航道轴】线布置?改变主要建筑—物的平?面布置?、高程和主要结构型!。式;
》 , 2.护岸—、护滩、护底结构范!围调整超过原设【。计范围3《0%:清礁工程量调整超】过原设计工程量3】0%;
— ?3.单位工程调【增费用超过10【%且不低《于,1000万》元;
【 4.政府》投资:航道工程《建设项目超》出初步?设计批准总》概,算但在项《。目批准的投资估【算10%《以内
》 ?(二:)航道疏浚》工程
【 1.?改变疏浚边线、设计!底高程;
! 2:.单位工程疏—。浚工程量调增超过原!。。设计工程量30%】;
:
3—.单:位工:程调增费《用超:过,10%且不低—于1000万元【;
【4.政府投资—。航道工程建设项目】。超出初步设计批准】总概算?但在项目批准的投资!估算10%以内【
(【三):航运枢纽工》程
? 1.改【变航运枢纽总体布置!改变主?要建筑物《的,平面:。布置、高程》和主:要结构?型式改变《主要水工建》筑物的?基础处理《方,式、消能防冲方式】;
? : 2.《改变通航建筑—物的输水系》统型式、工作闸阀】门,和启闭?型,式改变升船机的驱动!方式;
《
?。 , 3:.改变水轮发电机】组型:式、单机容量、配】置数量和重要技术参!数;
?
4.改】变电站接入系统方式!。和电气主接线方案】;
— ,5.改变《施工:导流标准和》导流方?式;
【 6.调《增辅:助,生产、?生活建筑物》规模超过原设计【规模的5%;
】 7.政府】投资航道工程建设项!目超出初步设计【。批准总?概算:但在项目批准的投】资估算10%—以内
《 , , (四)》通航:建筑物工程》
》 1.改变通航建】筑物平面布置、高程!和主要?结,构型式改变主—。要建筑?物的基?础处理方式、消能防!冲方式;
【 2.改变【通航:建筑物的输水系统型!式,、工作闸阀门和启】闭型式改变升船机】的驱动方式;
【
, 《3.改变施工导流标!准和导流方式;
! 4》.调增辅助生产、】生活建筑物规—模超过原设计规模】。的5%;
! 5.政府投资【航道工?程,建设项目超出初步设!计,批准:总概算但在项目批准!的投资?估算:。10%?以,内
前】款规定的《设计变更涉》及施工图设计重大】修改的?还应当由原》。施工图设计审批部】门审批
》第三十条 》设计:变更发生《下列情形《之一的由原施工【图设计审批》部门审批
》
:。 (一)航【道整治?工程
》 , 1.护岸—。、护滩、护底工【程范围调整超过【原设计范围1—5%清礁工程量调整!。超过原设计工程【量15%;
—
2.【单位工?程调增费用超过10!%且不低于5—00万元
》
《 (二)航道—疏浚工程《。
1【.,单位工?程,。疏浚工程量调增【超过原设《计工程?量15%;
—
?。 , 2:。.单位工程》调增费用超过—10%且不低于【500万元》。;
— 3.调整疏浚工】。程抛泥区的控制高】程
(】三)航运枢纽工程
!
》。1.局部调》整,枢纽工程总平面布置!。但不影响其功—能和规模;
—
2.【调整主要配》套工程、《公用工程的规模【和平面布置》调增辅助生产、生活!。建筑:物规模?超过原?设计规模3%—但不超过5%—;
《 3.》改变:导流建筑《物型式;
! 4.改变高压【配电装置和高压引出!线设计方案改—变电站控制运行方】式,及继电保护方案【;
? 5》.,改变次要或》者一般水工建—筑物的布置或结构型!式,、基础处理方—式、一?般机电设《备及金属结》构设计且《工程费用《变,化超过单项工程总投!资的:5%
》。 ?(四)通航》建筑物工程
【 , , 1.《局部调整通航建筑物!总平面布置但不【。影响:其功:能,和规模;
! 2.调整主要【配套工程、》公用工程的规模和】。平面:布置调?增辅助生《产、生?活建:筑物:规模超过原设—计规模?3,%但不超过5%;
!。
3.改】变导流?。建筑物型式》;
? 4.—改变次要或》一般水工建》。筑物:的布置?或者结构型式—、基础处理方—式、一般金属结构】设计且工程费用变化!超过单项工程总投】资的5%《
,
第三十《一条 审批部门【在批准设计变更时】可以委托另一—。设计单位进行技【术审查咨询受委托】的,设计单位资质—等,级应当?不,低于原设计文件编】制单位资质等级
!第三十二条》 本规定第二十九】条、第三十条以外的!设计变更项目—单位:应当加强管理制【定设计变更内部【管理程?序不: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!或者采取肢解设【计变更内容等方式】规避设计变更审批】手续
第三十【三条 航道工程建】设项目设计》变更:文件应?当,由,原设计单位编—制,或,者,经原设?计单:位书面同意也—可以:由其他具有相应资质!的设计单《位编:制编制单位对设计变!更文件承《担相应?责,任
第三十四【条 申请航道工程建!设项:目设计变更应—当提交以下材料【
《 , (一)申》请文件
】 (二)设计变更】文件:内容包括该航道工程!建,设项目?的,基本情况、拟变更】的主要内容以及设计!变更的合理性论证;!设计变更前后—相应的?勘察、设《计图纸;工程量【、概算变化对照【清单和?分项投资等
第三!。十五条 《因应急?抢险等紧急情况引】起的第二十九条【、第三十条设计变】更情形的《项目单位《可先行组织》。实施但应当在—。10个工作日内【书面报告《设计变更审批部【门并按要求》及时履行相应—的设:计变更?。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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