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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二章: 建设程序管理
】
第六》条, 航道工程建—设项目应当按照国】家规:定的建设程序进【行除国家《另,有规定?外,不得擅自《简化基本建设程【序
第七条 政府!投资的?航道工程建设项【目一般?应当执行《以,下基:本建设程《。序
《 (一)根据】相关规划开展预可行!性研究编制项目建】议,书;
?
》(二)?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!书进行?可行性研究编—制可行性研》究报:告;
?
(三)】。根据批准《的可行性研究报【告编制?初步设?。计文件;
】 (四)根—据批准的《初步设计文件—。编制施?工图:设计文件;
! (五)办理施工!。图设计审批手续;
!
(六)】根据国家有关规【。定依法?办理开工前相关【手续具备开工条件后!。开工建设《;
(七!)组织工程实施;】
? (八)工程】建成后编制竣工资】料进:行工程竣工验收【的各项准备工作;
!
(九)】组织竣?。工验收
《
第八条 企业投资!。的航道工程建设项目!应当执行以下—基,本建设程《序
:
, (一)根据!规划编?制项目?。申请:书或者填写备—案信息履行核准【或者备案《手续;?
》 (:二)根据《核准的项目申—请书或者备案信息】编制初步《设计:文件;
《
(三)】根据批准的初—步设计文《件编制?施工图?设计文件《;
— (四)办理施工】图设计审批手—。续;
【 (五)根据国家】有关规?定依:法办理?开工前相关手续【具备开工条件后开工!建设;
《
》(六)组《织工程?实施;
》 , (《七)工?程建成后编制—竣工:。资料进行工程—竣工验收的各项【。准备工作;》
(【八):组织竣?工验收
第九条】 交通运输部按【照权限负责中央【财政事权航道—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!建议书、可行性【研,究报告的批准—工作项目建议—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!的编制和委》托咨询等工作按照有!关规定?执行
第十条 交!通运输部负责—中央财政事权航【道工程?建设项目的初步设】计审批
【 , 县级?以上地方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!。照规定的职责—负,责其他航道》工程: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!审批
第十一条 !由,。交,通运输部负责审批】初步设计的》航道工程建设项目项!目,单位应当通过交通】运输部按照国—务院规定设置的【负责:航道管理的机构或】者项目所在》地省级交《通运输主管部门【向交通运输部提【出申请
!交,通运输部按照国务院!规定设置的负责航道!管理的机构或—者省级交通运输【主管部门应当在收齐!上,。述申请?材料之日起3个工】作日内将有关材【料转报交通运输部
!
其他【航道:工程建设项目的初】步设计审批项目【单位应当向有—审批权限的县级以】上地方交通》运输主管部门提出】申请
《第十二条《 项目单位申—请航道工程建—设项目初步》设,。计审批应当提供以】下材料
《
(一)申!请文件;《
: (二)初步!设,计文件?;
:
(三)经!批准:的可行性《研,究报告或者经核准的!项目申请书或者备】案,证,明
?第十三条 编制航】道工程建设项目初步!设计文件应》当符合?以,下要求
】 (一)建设—方案:符合有关航道、港口!等规划;
》
(二【)建设?规模、?标,准及主要建》设内容等符合项目审!批、:核准文件或》者备案信《息;
?
《。 (三)设》计符合有关技术标】准编制格式和—内容符合水运工【程设计文《件编制?要求
?
第十四条 县级】以上交通运》输主:管部门按《照规:定的职责对航—道工:程建设项《目施工图设》计文件?。中涉及公共利益、】。公众安全、工程建设!强制性标准的—内容进行审查—
第十五条 项目!单位向有审批—权,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!门,申请施工图设计【审批应?当提供以下材料【
(一】)申请文件;
】 (二)施】工图设?计文件;
【 (三)经【批准的?初步设计《文件:
施工】。图设计文件原则上应!当集中报《批对于工期长、涉及!。专业多的《项目:可以分批报》批项目单位在—首次:申请施?工图设计《文件审批《。时应当将分批安排报!施工:图审批部门
【第,十六:条 编制《航道:工,程建:设项目施《工图设计文》件应当?符合以下基本要求】
(一)!建设规模、标准【及主要建设内容符】。合经批准的》初步设计文》件;:
(二)!设计符合有关技【术,。标准编制格》式和内容符合—水运工程设计—文件编制要求—。。
第十《七条 对《于技术复《杂、难度较大、【风险较大《的航道工程》。建,设项:目负责初步设计审】批的部门在审—批初步设计前应当委!托初步设计编—。制单位?以外的其他设—计单位进行》技术审?查咨询受委托的【设计单位资质等级】应当:不低于原初步设计】文件编制单位资质】等级:
,
,。 对于航【运枢纽、通航—建筑物等技术—复杂、难度较大【、风险较大》的,航道:。工,程建设项目负责施工!图,设计审批的》部门:在审批施工图设计】前应当委托施工图】设计单?位以外的其他设【计单位进行》技术审查咨询受委托!。的,设计单位资质—等级应当不低于原】。施工图?设计文件编制单位】资,质等级
第十八】条 技术审查—咨询主要核》查以:下内容并对》工程:设计方案《和概:(预)算编》制提出咨询意—见,。
(一】)工程建《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!容,与项目审批、核【准文件或《者备案信息的符【合性;施工》。图技术?审查咨询《还,应当核查与初—步设:计,文件的符合性
!。 (二)工【程设计与强》制性标?准的符合性
—
(三)总!体设计?、总体布《置、主要设备—配置的合理性
【
》(四)?地基基础、主要建】筑物、金属》结构等?设计的合理性、【安全性、稳定—性、耐久性》
,
(—五,)主要施工》方,案、施工组》织设计、疏浚—土处理?方,式等的合《理,性
《 (六》)环境?保,护、安全《、防:震、消防、节能等】。涉及公共利益、【公众安?全的工程措施与强制!。性标准的符》合性
》。 (七)工程概!(预)算《的编制依据和方【法的合理《。性
第十九条【 交通运输》。。主管部门《应当在法定期限内】对受理的设》计审批申请》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!项目单位;需要【延长审?批时限的应当依【法按照程序办理
】
第:二,十,条, 航:道工程?建设:项目设计文》件经批准后方—可使用
第二十】一条: 对:于建设内容》简单、投资》规模较小的航道整治!、,航道疏浚等航—道,工程建设项目—初步设计和施工【图设计可《以合并设《计深度应当达到施工!图设计要《求
?第二十二条 —经核准的企业—投资航道工程建【设项:目,。。建,设地:点发生?变更或?者建设规模、内容】发生较大变更的项】目单:位应当?向,项目核准《。机关提出变更—申请已备案的企业】投资航道工程建设】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!更的企?业应当及时》告知备案《机关:
》 政府投资的—。航道工?程建设项目投资概】算调:整的按照国家—有关规定执行
】第二十三条》 航道工程建—设项目出《现批:准机关调整》审批、核准文件或】者,。重新办?理备:案的项目单位—应当:向初步设计审批部】门申请调整初步设计!审批: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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