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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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条 为加强航道工!程建设管《。理,规范航道工》程建设?活动提高建》。设管理水平根据中】。华人民共和》国航道法、航道管】理条例、建设工程质!量,管理条例、建设工】程勘察设计管—理,条例、企业》投资项?目核:准和备案《管理条?例、政府投资条例】等法律、行政法【规制定?本,规定
第二条【 在中华人》民共和?国境内?从,事航道工程》建设活?动适用本规》定
? 本规定所称!航道工程建设是指】新建航?道,以及为改善》航道条件而进行【的航道整治、—。航道疏?浚,工程和航运枢纽【、通航建筑物等【工程及其配套—设施的工程》建设
第三条【 交通运输部—主管全国《航,道工程建设的—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!负责中央财政—事权航道的建—设管理?
交【通运输?部具体负责的—。中央财政事权—航道的建《设管理工作可以按】。照规定委托》交通运输《部设置的负责航【道管理的机构、省】级人民政府确定的】负责航道管理的部】门或者?机构承担
【 县《级以上地方人民【政府交?通运输主管》部门按照省》、自治区、》直辖市?。人民政府的规定主管!所辖航道工程—建设的管理工作【
第四条 航【道工程?建设应当坚持—生态优先、绿—色发展遵守法律【、行政?法规关于《建设工程质》量管理、安全管理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规!定符合航道规划【。执行有关国》家标准、《。行业:标准和?技术规范依法办理相!关手续
第五【条 鼓励航道工程】建设采用新技术、】。新设备、《新,工,艺、新?。材料推行施工质量】和,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!施工安全风险—。管控和应急能力配备!科学组织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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