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三章 船舶》污染物的排放和接】收,
第十—三条 在内河—水域航行、停泊【和作业的船舶不得违!反法律、行政—法规:、规范、标准和交】通运输?部,的规:定向内河水域排【放污:染物不?符合排放规定—的船舶污染物应【当,交由港口、码—。头、装?卸站或者有》资质的单位接—收处理
【 禁止船舶向内】河水体?排放有毒液》体物:质及:。其残余物或者—含有此类物质的压】载水、洗《舱水或者其》他混合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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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禁》止船舶在内河—水域使用焚烧炉【
禁止】在内河?水域使用溢油分散剂!
第十四条 15!0总吨及以上的【油船、油驳和400!总吨及以上的—非,油船、非油驳—的,拖驳船队应当将油类!作业情?况如实、规范地记录!在经海事管理机【构签注的油类—记,录簿中?
》 150总吨以下】的油船、油驳和【400?总吨以?下的非油《船、非油驳的拖驳船!队应当将油类作【业情况如实、—规范地?记录在轮机日志【或,者航行日志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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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, 载运《散装有毒液体物质】的船舶应当将有【关作业情《况如实、规》范地记录在经海事】管理机构签注的货】物记:录簿:中
船】。舶应当?将使用完毕的—油类记录簿货—。物记录簿在船上保】留3年?
:第十五条 船—长12米及以—上的船舶应当设置】符合格?式要求的垃》圾告示牌告知船员】和旅客关于垃圾管理!的,。要求
》 100总吨及!以上的船舶以及经核!准载运15名及以上!人员且单次航程超过!2公里或者航行【时间:超过15分》钟的船舶应当持有船!舶垃圾管理计划和】海事管理机构签【注的船舶垃圾记【录簿并将有关—。垃圾收集处》理,情况如实、》规范地?记录于船舶垃—。。圾记录?簿中船舶垃圾记录】簿应当随时可供检】查使用完毕》后在船上保》留2年
》 :。 :本条第二款规定以外!的船舶应《当将有关《垃圾收集处理情况】记录:于航:行日志?中
第十六条 】。禁止向内河》水域排放《。。。船舶垃圾船》舶应当配《备有盖、不渗漏、不!外溢的垃圾储—存容:器或:者实行袋装按照船舶!垃圾管理计》划对:所,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!、收:。集,、存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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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船舶将含有有毒有害!物质或者《其他危险成分—的垃圾排入港口接收!设施或?者委托?船舶污染物接收单】位接收的应当提【前向对?方提供此类垃圾所】含物质的名称、【性质:和,数量等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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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船舶在!内河:航行时应当按照规】定使:。用声响装置并—符合环境噪声污染防!。治有关要求
第】十八条? 船舶?使,用的:燃料应当符合有关】。法律:法,规和标?准要求鼓励船—舶使用?清洁能源《
》 船舶?不,得超:过,相,关标准向大气排放】动力装置运转产生的!废气以及《船上:产生:的,挥发性有机》。。化合:物
第十九条 来!自疫区船《舶的船舶垃圾、【压载:水、生活污水等船舶!污染物应当经—检疫部?门检疫合格》后,。方可进行接收和处理!
第二十条—。 船舶污染物—接收单?位在污染物》接收作业完毕后【应,当向船?舶出具污染物接收】处理单证并将—接收的船舶污染物交!由岸上相关单位按】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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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船,。舶污染物接收单【证上应当注明作业】。双方名称、作业开始!和结:束的时间、地点以及!污染物种类、数量等!内,容并由船《方签字确认船舶应当!。将船舶污染物—接,收,单,证,与相关记录簿一并】保存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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