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 第五章 安【全和维护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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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《十四:条 城市道路监管部!门应明确城》市井盖设《施维护管理责任【主体和监管责任地】下管线行业主管部】门和地下管线专业】管理单位应建—立地:下管线巡护》和隐患排《查制度?
第三十五】条 地下管线发【生,故障需要挖掘道路】进行紧急《抢修的地下管线专业!管理单位可》以先行施工做好记录!。同时向城市》道路行政主管部门】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!报告并在《二十四小时内补办】批准手续
【 第:三十六条 禁止【。下列危害地下—管线及?其附:属设施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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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占压地下管线进行!建设;
》 —(二)损《坏、占用、挪移【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!施;
! ,(三)?擅自移动、覆盖、】涂改、?拆除、损坏管线设】施的安全警示标【志;
! (四)堆放、排放!有毒有害、》易燃易?爆等物料、气—体;
》 : (《五)擅自接驳地【下管线;
》
? (六)法律!。、法规规定的—其他禁止性行为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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