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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! 信息管《理
》第二:十五条 地下管线综!。合管:。理机构负《责制定城市地下管线!普查技术规程和【数据库标《准并组织相关地【下管线专业管—理单位进行》地下:管线:基础信息探》测普查
第—二十六条 》地下管线综合管【理机构负责地下管】。线信:息综合管理系—统平台?建设满足城》市规划、建设、运】营维护、《应急防?灾、公共服》务等需要并将数字】化城:市管理平台功能向】地下管线延伸—和拓展实现地上、地!下设施的一体化管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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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按照统一—的,标准:和要求地下管线各】专,业,管理单位共》享使用地《下管线综合管—理协同?办公平台对管线进行!管理维护鼓励地下管!线专:业管理单位依托综】合管理协同办—公平:。台搞好拓《展应:用建立综合管—理长效机制》
第二十》七条 ?地下管线综》合,管理机?构应当采用定期补测!与,竣工测量相结合的机!。制及时更新维—护地:下,管,线数据实现管线信息!的动态化《管理
《。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!位,。应当在地下管线工程!竣工验收后30日】内按照数据》标准有关要》求向地?下管线?综合管理机构报送工!程竣工测量信—息资料并及》时在地下管》线综合管《理协同平台上汇【交竣工测绘》数据汇交数据不【符,合要求的必须在【15日内修改—完成再次提报—
第二十九条【建,设单位?数据提报《内容包括(含—电子数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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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地下管线建设】。工程的实测平面图、!剖,面图或者纵断面图】。、横断面《。图等图纸;》
—(二)反映地—下管线相关属性的】。数据成果;
【 (三)地下!管线工程勘察报告;!
《 (四《)地下管线》工,程施工照片》、声像资料;—
《 (五)应当【移交的其他资—料及电子文件
】第三十?条, 建设单位向地下管!线综合管理机构【报送的地《下管:线工程资料应当完】整、准确、系统符合!地下管线普》查技术?。规程和数据》库标准不得涂改【、伪造
》多种地下管线统一铺!设施工时可由—管线建设单位协商指!定,单位按本办》法规定编制报送;】未协商或协商—不成的由各管线建设!单位自行编制报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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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 地】。下,管线迁移、》变,更或:废弃的管线》产,权单位、《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在!地下管线综合—管理协?同,办公平台上汇交管】线信:息自管?。。线,迁移、变更》、废弃之日起30】日以内将城市地下管!线迁移、变更或【废弃资料报送地下管!线,综合管理机构
】第三十二条 —建设单?位在:地下管线工程施工】中,发现地?下管线?未建档的应当停【止施工采取应急保】护措施?并,即时向?地下管线综合管理】机构报?告地下管线综合【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查!。明未建档管线的【性质、权属责令地】下管线产权单—位进行补测》补,绘
第三十三条】 ,建立健全地下管线】信息管理制》度依法做好管线信】息的:开发利?用和保密工作查阅、!利用地?下,管线信?息的:应严格遵守》国家:有关保密规定并办理!相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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