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【四章 信息》管理 》 第二?十五:条 地下管线—综合管理机构负责制!。定城市?地下管?线,普查技术规程和数据!库标准并《组织相关地下管线专!业管理单位进—行地:下管线基《础信息探测普—查 第二》十六条 地下—管线综合管理—。机构负责《地下管线信》息综合管理系统平】台建设满足》城,。市规划、建设、【运营维护《、应急防灾、公共】服务等需要并—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!台功能向《地下管线延伸和拓展!实现地上、地—下设:施的一体化管—理 :     》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!求地下管线各专业】管理单?。位共享使用》地下管线综合管【理协同办公平—台对管线进行管理】维护:鼓励地下管线专【业管理单位依—托综合管理》协同办公平台搞好】。拓展应用建立综【合管理长效机—。制 第二十七条 !地下管线《综合管理机构应【当采用定《期补测与竣工测量相!结合的?机制及时更新维护】地下管线数》据实现管线》。。信息的动态化管理 ! 第二十八条 建设!。单位应当在地下管】线工程竣《。工验收后30—日内按照数据标【准有关要求向地【下管线综《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!竣,工测量信息资料并】及时:在地下管线综合【管理协同平台上汇交!竣工测绘数据汇【交数:据不符合要求的【必须在15日内修改!完成再次提报 【 第二?十九条建设单—位数:据,提报内容《。。包括(含电》子数据)《    》。 (一)地下管【线建设工程的—实测平面图、剖面图!或者:纵断面图、横断【面图等图纸; 】 ,   (二)反映】地下管?线相关属性的数据成!果;     】(三)地下管—。线工程?勘察报告;  】  : ,(四)?地,下管:线工程施工照片【。、声像?资料;  —   ?(五)应当移交【的其他资料及—电子文件 第三十!条 建设单位向地下!管线综合管理—机构:报送的?地下管线工程资料】应当完整、准确、系!统符合?地下:管线普?查技术规《程,和数据库标准不得涂!改,、伪造 多种地】下管线统一》铺设施工时可由管】线建设单《位协商指定单位按本!办,法规定编制报送;】未协商或协》商不成的由各管线】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报!送, 第?三十一?条 :地下管线迁移—、变更?或废:弃的管线产权单位、!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在!地下:管,线综合管理协同办】公平台上汇交管【线信息自管线—迁移、变更》、废弃之日起3【。0日以内将城市地下!管线迁移、变—更或废弃资料报送】地下管线综合—管,理机:。构 第三十二条】 建设单位》在地下管《线,工程施工《中发现地下》管线未建档的应当】停止施?工,采取应急保护—。。措施并即时》向地下管线综合【管理机构报告—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机!。构负责组织》查明:未建档管线的性【。。质、权属责令地下】管,线产权单位进行补测!补,绘, 第三十三条 】建立健全地下管线信!息管理制度依法做好!管线:。。信息:的开发?利,用和保密工作查阅】、,利用地下管》线信息?的应严格《遵守国家有关保密】规定并办理相关【。手续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