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, 第四章 信息!管理 —第二十五条》。 地下管线综合管】理机构负责制定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技!。术规程和数》据库标准《并组织相关地下【管线专业管理—单位:进行地下管线基础】信息探测普查 第!。二十六条《 地下?管线综?合管理机构负—责地下管线信息综】。合管理系《。统,平台建设《满足城市规划、建设!、,运营维?护,、应急防灾、公共服!务等需?要并将数字化城市管!理平台?功,能向地下管线延伸和!拓展实?现,地上、地下设施【的,一体化管理 —    《 按照统一的标准和!要,求地下管线各专业管!理单位共享使—用地下管线综合【管理协同办公平台】对管线进《。行管理维护鼓励地】下管线专业》管理单位依托综合管!理协同办公》平台:搞好拓展应用建立】综,合管理长效》机制 第二十七条! 地下?管线综合管理机构】应当采用定期补测】与竣工测量相结【合的机?制及时更《新维护?地下管线数据—实现管线信息的动态!化管理 第二【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!当在地下管线工【程竣工?验收后30》日,内按照数据标准有关!要求向地《。下管线?。综合管理机》构报送工程竣工【测,量信息资料并—及时:在地下?管线综合《管理协同《平台上?。汇交:竣工测绘数据汇交】数据不符合要求的】必,须在1?5日内?修改完成再次提【报 第二十九【条建设单位》数据提报内容—包括(含电》子数据)    ! (一)地下管线】。建设工程《的实测?平面图、《剖面图或者纵断面图!、横断面图等图【纸;   —  (二)反映地】下管线相关属性【的数据成果; 】    《(三)?地下管线工程—勘察报告; — ,    《。。(四)地下管线工程!施工照?片、声像资料; 】    《 ,(五)应当移交的其!他,资料:及电子文件 第】三,十条 建设单—位向地下《管线综合管理机【构报送的《地下管线工》程资料应当完整、准!。确、:系统符合地下管线普!查技术规程和数据】库标准不《得涂改、伪造— 多种地下管【线统:一铺设施《工时可由管线建设单!位协商?指定单位按本办【法规定编制报送【;未协商或协—商不成的由各—管线建?设单位自行》编制报送 》 第三十一条— 地下管线》迁移、变更或废弃的!管线产权单位—、管:理单位?应当及?时在地下管线综【合管理协同办公平台!上汇交管《线信:息自管?。线迁移、变更、废弃!之日起30日以【内将城市地下—管线迁移、变—更或废弃资料报送地!下管线综《合管:理机构 第—三十:二条 建设单—位在地下管线—工程施工中发现地下!管,线未建档的》应当停?止施工采《取,应急保护措》施并:即时向地下管线综合!管,理机构报告地下管】。线综合管理机构负责!组织查?明未建档管线的性质!、权属责令》地下管线《产权单位进行补【测补绘 第三【十三:条 建立健全地下管!线,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做!好管线信《息的开发利用和保密!。。工作查阅、利—用地下管线信息的】应严: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!规定并?办理相关手续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