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】章 申?报条件?
第七条】 公共租赁住房以】符合条件的城—镇低收入住房—困难家庭、城—镇中等偏《。下收:入住房?困,难家庭、《新就业职工和—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!保障对象按以下三】类划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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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一类城】镇,低收入住房困难家】庭指具有市区居民户!口(指?具有车?站街办事处、乡贤街!办事处?、南街办事处、解】放路办事处、—水塔街办事》处、西街《办事处、汾河—办事处、辛寺街办事!处、铁路《东办事处、滨河办】事,处辖区内居》民户:口下同)家庭—年人:均可:支配收入等于—或低于市区》上年度城镇人均年】可支配?收入44《%无房或人均住【房建:筑面积低于1—5平:方米的家庭
】 ? , 二类?城,。镇中等?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!庭指具有《市区居民户口家庭】年人:均可支配收入等于】。或低于市区上年度】城镇人均年》可支配收入》70%?无房或人均住房【建筑面积低于—18平方米》的家庭?
》 三类包括新】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!人员新就业》职工指学《校毕:。。业或者部队复退不满!5年:。具,有市区?居民户口家庭年【。人均可支《配收入等于或—低于:市区上年度城镇人】均年可支配收入【无房或家庭人—均住房建筑面积【低于18平方米【。的从业人《员外来务工人—员指在市人力—资源:和社会保障部门【。。进行劳动用工—备,案1年以上并缴纳】社会:保险1年以》上,家庭年人均可支【配收入等于或—低于市区上年度【城镇人?均年可支配收入无房!或家庭人均》住房建筑面积—低,于18平方米无【市区居民户口—的,从业人员
》
,第八条 符合第【七条条件《的保障对象达到【法定结婚年龄的【单身居民和无住【房可继承的年满1】。8周岁的孤儿(指父!母,双亡或一方死亡另】一方事实上已—无法找到)可独【立申:报
第九条 城镇!低收:入家庭、《特殊困难家庭(指孤!、老、病、》残、优抚、》低保、零就》业等:家庭)或有特殊贡】献的人员在》。市区内无《房的可优先配租【
:第,十条 已取得临汾】市区经济适用住【。房购买核《准证的家庭暂无【力购房且轮候—预期:在1年以上》的经本人申请可列】为公共租《赁,住房轮候《配租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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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一条 家庭—及个人拥有资产有】。下列情形之》一的限制申报—一类保障标准—公共租赁《住房
【 (一)从事】个,体、合作经营—投资或入股注册资本!金超过5万元以上】的;
! (二)拥有营】业性房产人均建【筑面:。积超过15》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!超,过45平《方米以上的; 】
:。
(—三)拥有家用—轿车或营运车—辆的
第》十二条 《家庭及?。。。个,人拥有资产有下【。列情形之一的限制申!。报二类、三类—保障标准公共租【。赁住房
】 (一)从事个】体、合作经营投资】或入股注册资本【金超过10万元以】上的:;
【 , ,。 (二)拥有营业】性房产人均》。建筑:面积超过18平方米!或总建筑面积超过】54平方米》。以上的;
! (三)【拥有:价值超?过10万元以上【家用轿车(》或两辆及两辆以上家!用轿车)或营运【车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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