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《。 第三章 供—。水,经营 【 】 第十三条— 城:市供水单位必须经资!质审查合格并到工】商行政管理机—关,登记注册《及取得卫生计—生主管部门颁—发的卫生许可证【方可从事经营活动】 第十四条 自建!设施对外《供水的单位由—住建部门《统一:安排供?水计划 第十五】条 城市供水—单位应当《建,立,健全:。水质:检测制度按照规定】进行:计量认证《  ?。   住建部门【要进一步《加强城市供水水【质监:管,健全:。供水水?质保障制度》。明确供?水节点的责任主体及!监管范?围供水单位要—。严格按照生活—饮用水卫生标准GB! 4749》-2006对源头水!、出厂水、管网水】、龙头?水进:行定期检《验 ?    城市—公共供水单》。位应当建立用水单位!和个人使用》二次供水设施档案】定期对用水单位和】。个人:使用的二次供—。水设施进《行,清洗:消毒对有《水,箱,、水池的二次供水设!施清:洗消毒每半年—。不少:于一次    】 城市供水》。单位和使用》二次供水设施的单】位和个人均可—委托有专《业能力的清》洗、消毒单位—定期进行清》洗消毒清洗消毒结束!由专业检《测机构取样》检测合格出具—卫生:检,测结果评价书后方】可投入使用 【第,十六条? 城市供水单—位应当在每年第【一季度向社会—公布年度供水—服务目标和》服务措施及上一【年,度服务目标的实施】结果   —  供水《。服务目标应当包括】下列:内容(一《)供水最低服—务水压;《(二)供水水质;(!。三)抢修及时率;(!四,)抄表、收》费服务;(五—)其他服务指标 !第十七条《 城市供《水单位应当保持【不间断供水 —     由于工】程施工、设备维修】。等,原因确需《暂停供水《的应当及时报经【住建部门批》准,并通过新闻媒体或张!贴通告?。。等形式提前》24小时发》布停水通知;因发生!灾害:或者紧急事》。故造:。成停止供水的应当在!抢修的同时通知【用水:单位和个人尽快【恢复正常供水并【。报告当地人民政【。府住建部门 【 , ,  城市供水单【。位应:当制定城市供水应急!预案 第十—八条: 城市供水》价格应当《按照生活用》水保本微利、生产和!经营用水合》理计价的原》则制定逐步》。实行科学的计量收费!办法   —。  城市供水单【位应当指导用—水单位和个人对生活!、生产?、经营等《用水实行分装—水表计量用水单位和!个,人拒不分装水表的】按其中?最高类别水价计【收水费 《     禁止盗用!或者转供《城市公?共供水不得擅自【在城:市公:共供水管网上直接装!泵抽:水或者采用》其他方?式擅自取水不得擅自!向本供水户以外的其!他单位或者个—人转供、转售—城,市公共?供水: 第十九条— 用水单位和—个人应当按照规定】的计量?标准和水价标准【按月缴?纳,水,费接到水费通知【单15?日内未缴《纳水费?的自第16日起按】照国家有关规定【和供水合同约定加收!违约金;逾期60】。日仍未缴纳水—费和违约《金,的供水单位可采【取限制?用水措施直至停止】供水     采!取停止?供水措施《的供水?单位应提前1—。0日通知用水单【位和个人并报告【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对》其中重要的用水单】位,采取停止供水措【施的须报经县级以】。上,人,民政:府批准被停》止供水的《用水单位和个人按】规定缴纳了》足额水费和违约金的!供水单位应当—及时恢复供》。水, 第二十条—。 城市供水单位【应,当接受用《水单位?和个人的监督供水】单位的供水水质、水!。压必须?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!标准和城《市,。供水企业资》。质管理规定的要求】。因水质、水压—、,水价和供水服务给用!。水单位和《个人: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!损,失的用水单位和个人!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!建设、?物价、卫《生等行政主管部【门投诉有关部门应】当及时受理并—给予处理和回复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