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【二章 供水工程 ! 第八条— 城市供水工程建】设应当符合城市【总体规划及》供水:专项规?划与城市发展相适】应并按照城市—供水发展规划—及其年度《建,设计划进《行 第九条 需要!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!下水的?须经住建部》门审核同意并—签,署意见后《由,水利部门审批—水利部门可》以授权住《建部门或者其他【有关部门审批未经住!建部门审核》同意水利部门—或其授权的部门不】予颁发?取水许可证   !  在城市饮—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任!何单位?和个人不《得擅自凿《井取水?;对已建《。成的严重影响城【市公共供水水—源开采量的》自备水源井应当【。。限量取水直》至关闭 《 第十条 申请取用!城市规划区内地下】。水,有下列?情形之一《的不予审核同意和】批准  》  : ,(一)?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到!达的地区; —     (二【)可以利用地表【。水供:水的;  —   (三)没【有回:灌,措施的地下》水严重超采》。区,;    — (四?)建筑物或者构【筑物安全保》护区;     !(五)城《市规划确《定的:公共供水《水源地和发》展区;   【  (六)其他【不宜:取水的地方 — ,。第十一条 城市【新,建、改?建、扩建的工程项目!需要增加用》水的其?。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!包括供水工》程建设投资》;需要?增加:城市:公共供?水量的?应当将?。其供水工程建设投资!交付住建部门由【。其,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!水工程?建设 第十—二条 使用城市公共!供水的单位和—个人:需,自建二次供水设施的!应当:。。经城市公共》供水:单位审?核同意还《应符:。合卫生标准要—求在:选址和?设计审查、竣工【。验收时?须,有,建设卫生计生主管部!。门参:加该设施《二次供水的水质【经检:验合格后方可联网供!水,     二次】供水设施是指从【城市公共供水取【水点至二次供—水计量水表之间设施!的总称包括泵房、】。供水管道、水池(水!。箱、压?力水容器)》、水泵?、阀门、电控—。。装置、消毒设备、住!。户计量水表等  !   ?新建、改《建、扩建的建筑【物对水?压要求超过城市供水!管网正常压力的建设!单位必须配》套建设二次供水【设施二次供水设【施应: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!时设计、同》时施工、《同时交付使用 【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