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】章,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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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 为》规范航道通》航条件影响评价审】核工作依法保护【航道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航道法—。。制定本办法
【第二条 对与航道有!关的工程进行航【道通航条件影—响评价?审核及监《督实施适用本办【法,
? 本办法所【称航道通航条件【影响:评价:审核是指在》新建、改建》。、扩建(以》下统称建《设)与航道有关【的工程前建》设单位?根据:国家:。有关规定和技术标】准规范论证评价工程!。对航:道通航条件的影响】并提出减小或—者,消除影响的对策措施!由有:审核权的交通运【输主管部《门或者航道管—理机构进行审核【
第三条 除中华!人民共和国航道法】第二十?八条第一款第—(一)(二》)(三)项》规定的工《程外下列与航道有关!的工程应当进行【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!。。价审核
】 (:一)跨越《、穿越航道的桥梁、!隧道、管道》、渡槽、缆线—等建筑物《、构筑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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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通航河流上的】永久性?拦河闸?坝;
》 ?(三)航道保护【范围内的临》河、临湖、临海建】。筑物、构筑》物,包括码头、取(排】)水口?、栈桥、护》岸、船台、滑—道、船坞《、圈围工程等
第!四条 交通运输部】主管全国航道通【航条件影响评价审】核,。。。管,理工作
!国务院?或者国务院有关【部门批准、核准的建!设项目以及与交【。通运输部按照国务院!。。。的规定直《接管理的跨省、自治!。区、:直辖市的重要干线】航道和国际、国境】河,流航道等重要航【道有关的《建设项目其航道通航!条件:影响评价《由交通运输部—负责审核其中与【长江干线航》道有关的建》设项目除国务院或】者国务院有关部【门批准、核准的建】设项目以及》跨(穿)越长江干】线的桥?梁、隧?道工程?外由长?江航务?管理局承担审核的】具体工作
】 其?他建设项《目,的航道通航条件【影响评?价按照省《、,自治区、《直辖市人民政府的】规定由县级》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!。者航道?管理机构负责—审,核
本条!第二款、《第三款规定的—负责审核的部门或者!航道管理《机,构,以,下统:称审核部《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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