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! 总则 第】一条 为规范航道】。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!核工作依法保护航道!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航道法制定!本办法 》。第,二,条 对与航》道有关的工程—进行:。航道通航条件影【响,评价:审核及监督实—施适:用本办法  【  : 本办法所称航道通!航,条件影响评价—审核是指在》新建、改建、—扩建(?。以,下统称建设》)与航道有关的工】程,前建设单位根据【国家有关《规定和技术标准规】。范论证评价工程对】航,道通:航条件的影响并提出!减小:或,。者,消,除影:响的对策《措,施由有?审核权的交通运【输主管部门或者【航道管理机构—进行审?核, 第三条 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】航道法第二十八条】第一款?第(一)《(二)(三)项规】定的工程外》下列与航《道有关的工程应当进!行航道通航》条件影?响评价?审核     (!一)跨越、穿越航】道的:桥梁、隧道、—管道:。、渡槽、《缆线等?建筑物、《。构筑物;   】。  (二《)通航?河流:上,的永久性拦河闸【坝; 《    (三)【航,道保护范围内的临】河、临湖、》临海建筑物、构筑】物包括码头、取(排!),水口、栈桥》、护岸、船台、【滑道、?船坞、?圈围工程等 第】四条: 交通运《输部主管全国航道】通航条件影响评价】审核:管理工作 —    国务院或者!国务院有关部—门批准、《核准的建设项—目以:及与交通运输部按照!国务院的规定直【接管理的跨》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市的重要干线航道】和,国际、国境河—流航道等《重要航道有关—的建设项《目其航道通航条【件,影响评价由》交通运输《。部负责?审核其中与》长江干线航道有【关的建?。。设项目除国》务院或者国务院有】关部门?批,准、核准的建—。设项目以及跨—(穿:),。。越长江干线的桥梁、!隧道工程外由长江】航务管理局承担【审核:的具体工作   !  :其他建设项目—的航道通航条—件影响评价按照【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市人:民政府的规定由【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政府交通—运输主?管部门或者航道管】理机构负责》审核   — , 本条第二款—、第三?款,规定的负责审核的部!门,或者航道管理—机构以下统称—审核部门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