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五章 监督》检查
《
》 第:三十三条《 设区的市、县(】市):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!管部门应当制定相】关制度加强对—城市客运管理机构】执法活动、》城市公共客运—经营者运营》行,。为的监督管理
】 第三十四条 城!市客运管理》机构应当《建立健全内部监督】机制和?投诉:受理制度《公开举报和投诉电】话、通讯地址、电子!邮箱等接受社会监】。督
第三【十五条 城市—客运管理机构应【当对:城,市公共客运经—。营者进行《服务质?。量信誉考核并将考核!结果向社会公示
】。
, 第三十》六条 城市客运【管理:机构执法《人,员,实施监督检查时可】以向有关《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!。查,阅,、复制有关资料被】监,督,检,查的单位《和个人应《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!督,检查:如实: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!况
》 ?。 实施监《督检查时应当两【人以上佩带标—志出示合法有效的】。行政执法证件
【
《 城市客运【管理监督检查的【专用车辆应》当喷:涂专用标《识标志
第】三十七条 城市【客,运管:理机构执法人—员在实施监督—检,查时发现使用变造、!伪造、套用车辆【号牌使用检测不合格!、报:废或:者拼装车辆从—事城市公《共客运经营的应当】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部门依法处理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