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!。 法律责任 —
】第,。三,十八:条 违反本条例规】定,法律、行《政,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!任,的从:。其规定
— 第三十《九条: ,违反本条例》规定未取得》城,。市,公共客运《经营许可擅自从事】城市公共客运经营】的由城市客运—管理机构责令停【止违法行为》没收违法所》得并处以一万元【以上三万元以下【罚款
第四十!条 :。。违,反本条例规定城市公!共客运经《营者擅自《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!由城:。市客运管理机构责】令限期改正》;逾:期不改的《处以三万元》以,上五万元以》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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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】 ,违反本?条例规定转让、出租!公共汽(电》)车经营权的由【城市客运管理机【构处:以一万?元以上三万元—以,下罚款并由原—许可机关撤销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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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:十二: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!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!或者从业人员—有下列?情形之?一的由城市客运【。管理机构责》令限期改正可以并】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!元以:下罚款
! (一)》未按照核《。定的线路、站—点、车次和时间运营!的,;
】 (二)未》按照规定对》相关:人员进行《培训的?;
《 (三【),未随车携带车辆营】运证的;
】 (四—),拒载乘客《、甩:站不停、滞站揽客、!站外上下《乘客的
》 第四《十三:条, ,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及,其城市客运管—理机构工《作人员在城市公【共客运管理工—作中滥用职权、玩】忽职守、徇》私舞弊的《依法给予处分;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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