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,第六章 法律责任 !。。
【 ,。第三十八条 —违,反本条例规定—法,律、行?政法规?已经规定法律责【任的从其规定—
《第三十九条 违【反本条例规》定未取得城市—公共:客,运,经营许可擅自从【事城市公共》客运经营《的由城市客》运管理机构》责令:停止违法行为没收】违法所得《并,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!元以下?罚款:
第四十【条 违反本条—例规定城市》公共客运经》营者擅自暂停或【者终止运营的由城市!客运管理《机构责令限期改正;!逾期不?改的处以三万元【。以上五?万元以下罚款—
《第四十一条 违【反本条例规定—转让:、出租?公共汽(电)车经】营权的由城市—客运管理《。机构:处以一万元》以上三万元》以下:罚款并由原许—可机关撤销许可【
第四十二】条 违反本条例【规定城市《公,共客运经营者或者从!。。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城市客运管理!机,构责令限期改正可】以并处以五百—元以上三千元以下】罚款:
【 (一)未按照核定!的线路、《站,点、车次和时间运】。营的;
》 : , (二)未按】照,规定对相关人员【进行培训的;
】 —(三)未《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!。的;
《 ? (四)—。拒载乘客、甩—站不:停、滞站揽客、站外!上下乘?客的
》 第四十《三条 交通运输【主管部门及其—城,市客运管《理机:构工作人员在城市】公共:客运管?理工:作,中滥用职《权、玩?忽职守、徇私—舞弊:的依法给予》处分;构成》犯罪的依法追—。究刑:事,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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