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】章 管理和服—务 —第十四条 申—请,从事:城市公共汽(电)车!客运:经营的应当》向当地城《市客运管理机构提】供下列材《料 ?  :  (一)书—面申请;《 ,    《 (二)企业法人】。资格证明; 【    (》三)拟投入车辆【、场站设《施的资金《来,源,证明;    】。 (四)运营方案和!可行性报告;— ,   ?  (?五)载明服》务质量、安全应【急保障措施、票【制票价、社会责【。任等内容的承诺书】;     (】六)法律、》法,规,规,定的其他《材料:   《  城市客运管【理机构收到前款规】定,的申请?材料后交由交通运】输主管部门报本级】人民政府审批予【以批准?的由城市客运管理】机构:颁发:。经,营,许,可证配发车》辆营运证;不予批】准的由城市客运【。管理机构书面告知申!请人并说明理—由 第十五条 】从事城市公共汽【(电)?车客运?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!条,件 :    《 (一)有》符合:要求的运营车辆、场!站设施;   】  (二)有—相,应,的管理人员、驾驶】员和其?他相:关人员;《     —(三:)有专门的安全生产!管理机构《和健全的规》章制度 第十六条! 城市公共汽—(电)车客运车【辆应当?符合相应的》运行安?全技术标《准和污?染物排?放标准并经相关【部门检测合格 】第,十七条 城市公【共汽(电)车的驾驶!员应当符合下列条】件     【(一)身体》健康;    】 (:。二):具有:相应的机《动车驾驶证;  !   (三)三年内!无较大以上且负【同等以上责》任的道路《交通责任事故—记录 ? 第十?八条 城市公共汽(!电)车?客运经营权期限为】五年至?十年:具体期?限由设区的市、县】(市)人民政府确】定经:营权期限届满需要】延续经营的》应当在经营》期限届满前六十日】内重:。。新提出?申请 《    禁止—转,让、出租《城市公共汽(—电)车经《营权: 第十九条 【城市:公共汽(电)车【客运经营《者应当为公众提【供连续的运营服务】在经营期限内确需暂!停或者终止运营【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!城市客运《管理机构提出申请;!经设区的市或者县】(市)人民政府批准!的经营者应当—于暂停或者》终止运营《的十日前在当—地媒体发布公告并在!。相,关站点告示 【第二十条 城市【公共汽(电)—车客运经营者因【破产、解散、被取消!经营权及不可—抗力:。。等原:因暂停或者终止运营!时当:地人民政府应当组】织交通运输》、财政、公》。安等部门及》时采取应《。对措施?保持公共客运的连】续性 第二十一】条 城市公》共汽(电《)车:客运:。经营者新增、—调整运营线路、车】辆数:量的应当《经城市客《运管理机构同—意并:于实施前及》。时向社会公告—。    》 ,设区的市、县—(市)人民政府根据!经济社会发展需【要和公众出行需【求可以指《定城市公共汽(【电)车客运经营者开!通相关?。线路 第》二十二条 城市公】共客:运票价实行政府定】价    — 设:区的市、县(市)】人,民,政府价格《主管部门应当—会同财政、》交通运输主》管,部门根据运营成【本、居民收入、消】费价格指数》等因素确定》票价票价确定—。和调整应当》向社会公《开征求意见》并依法组织听证 !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!市、县(市)人【民政府应当制定老年!人,、儿童、残疾人、】。军人和学生》等特:殊群体乘坐城市【公共客运车辆—的优:惠政策明《确,优惠乘车的》。。条件、范围、—标准以及凭证办理程!序 第《二十四条 》设区的市、县(市】)人民政府》应,当根据城市公共【客运成本费用年度核!算和服务质量评价结!果对执行政府定价、!指,令性任?务、:优惠乘车等》。原因造?成的政?策性亏损给予补贴】或者补偿    ! 城市?公共汽(电)—车客运?经,营者利用城市公共客!运设施?或者车辆取得的广】告、租赁等其他收】益应当用于城市公】共客运?车辆购置、维—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弥!补公共客运》政策性亏损 — 第二?十五条 公》。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!。根据城市《道路通行条》件,、,交通流量、出行方式!等,因素可?以设置公交专用道和!城市公共《客,运车:。辆优先通行信号系】统;符合条件—。的单行道和禁—。止转向的路口—可以允?许公共汽(电—)车双向《通行、转向 — 第:二十六条 城市公共!汽(电)车客—运经: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!定    — (一)按照核【定的线路、站点、】车次和时间运营; !。    《 (:二)执?行价格?主管:部门核定《的收费标《。准;  》   (《三)按?照国家和地方标【准设置运营线—路标:识、标牌在外国【人出行?较多的线《路提供双语服务; !   ?  (四)车辆喷涂!城市客运经营—者名:称和服务监督—电话车辆内标明线】路走向?示意:图、价格表》、乘客须知、—特,需乘客专用座位【标识:、驾驶员姓》名,等,;    — (五)不》得使:用检测不合格、【报废或者《拼装的车辆》从事:城市公?。共客运;    ! (:六)执行有》关优:惠乘车的《规定; 》    (七—),定期组织对驾驶【员、乘务《员、调度员进行有关!法律法?规,、职业道德、—岗位职责、》。。操作规程、服务规范!和安全应急知识的】培训;    】 (八)按照城市】客,运管理机构的要求】报送统计资》料 第二》十七条 城》市公:。共汽(电)车司【乘人员应当》遵守下列规定 】    (一)【随车携?带,车辆营运证;—     —(二)遵守交通【法律法规、岗位职责!。文,明行驶; 》     (—三)按照服》。务,规范向乘客提供【服务; 》    (四)执行!核定的票价和有【关优惠乘车的规【定; 《    (》五)为特《需乘客提《供必:要的帮助;  】   (《六)发现乘客遗留物!品应妥善保管及【时上交;    ! (:七)不得拒载—乘客、?甩站:不停、滞站揽—客、:。站外上下乘客; !    (八)及时!对车辆运营中出现的!火灾:。等险情进行处置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