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】章 代?表建议、批评—和,意,。见的交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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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四条 大会秘书处!、代表工《作机构应当对—代表提?出的建议、批评【和意见进行研究按】照归:口办理?原,。则分别交由》市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相关工作!机构、市《人民政?府、市高级人民法院!、市人?民,检察院和《其他机关、》组织研?。究办理?
—代表所提建》议、批评和意—见需要两《个,以上机关、组织办】理的:应当分别确定承办的!机关、组织》并,明确办理《内容和?办理事项
第】十五条 》。对代表在市人—民代表大会会议【期间提?出的建议、批—评和意见应》当自大会闭幕之日起!七日内交《办
【 对代表在市人】民代表?。大会闭会期间提【出的建议、批评【和意见应当自接收之!日起五日内交—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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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市!。人民政府、市高级人!民法院、市人民【。检察院?和,其他机关、》组织对交办的代表】建,。议、批评和》意见经研究》。认为不属于》本机关?、组:织职责范《围的或者需要其【他,机关、组织共同【办理的应当》自接到交《办,之日起五日内书面】说明情况和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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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《。 大会秘书处或者代!表工作机构应当及时!研究并在《五日内重《新交办
第十】七条 代表—建议:、批评和意》见需要?由市:人,民政府有关部—门或者区人民政府】办理的市《人民:政府:应当及?时进行分《办;需?要两个以《上单位共同》办理的应当确定主】。办单:位和会办《单位对涉及》面广、处理难度【大的应当在分办时明!确专:人负:。责协调?
第《。。十八条 》。代表建议、批—评和意见的承—办单位确定后代【表工作机构应当及时!告知提出建议、批】评和意见《的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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