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二章》 代表建议、批【。评和意?见的提出《
《第五条 代表要围!绕改革发展稳定【大局和人民群众【普遍关注的问题【积极提出建》议,、批评和意见—。。
第六条— 代表可以—通过:参加:视察、专题》调研、代表》组活动、联系原选】举单位?和人民群众等方式深!入,调查:研究:对本市国家权力机关!。、行政机《关、审判机关—、检察机关和有【关组织?的工作?提出建议、》。批,评和意见《
第七条— 代表提出—建议、批评和—意见应当一事—一,议内容明确具—体;对?不同的问题或—者,事项应当分别提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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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八条 两名以上!代表:联名提出建议—、批评和意见的领衔!代表应当向参加联】名的代表介绍建议、!批评和意见的—内容参加《联,名,的,代,。表应当认同建议【、批:。评和意见的内容【
第九条 】代表建?议、批评《。和意见应当》以书:面形式提出》可以在互联网—上通过市人大代表】履职服务平台提交】, 也可以使—用代表建议、—批评和意见》专用纸提《交,
: 第十条 下列【。事项:。不作为代表建议、】批评和意《见
《 (一)】不属于本市》。有关:机关、组织》职责范围《的;
— (二)解决!代表本人及其亲属】个人问题的;—
— (三)应当通】过检举、控告、申】诉等程序解》决,的;
《 (四)!有,关具体?。。司法案件的;
! (五【)其他不宜》作为代表建议—、批评和意见的
! 第十一条 代】表在市?人民代表大会—。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!、批评和意见由市人!民代表?大会秘书处(以下】简称大会秘》书处)接《收;在市《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!间,提出:的建议、批评和意见!由市人民代表大会】。常务委员会代表工】作机构(以下—简称代?表工作机构)接【收
第十—二条 代表可—以向:大会秘书处或者代表!工作机构提》出撤回所《提建议?、批评和意见
】 第十三条 代】表在市人《民代表大会》闭会期间和》会议期间提出—的建议?、批评?和意见具有同等效】力
— 代表个人【提出和联名》提出的建议、批评和!意见具有同等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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