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 — 可再生《能,源,利用
【
7.1】 :。一般:规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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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【。.1 《公共建筑的用能应】通过对当地环—境资源条《。件和技术经济—。。的分析结《合国家相关政策【优先应用可再生能】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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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2】 公共建筑—中应充分利用太阳】能、浅层地热能等可!再生能源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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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7,.1.3 公共建!筑可再生能源—利用设施《应与建筑主体—工程同步设计—、同步施工、同步】验收
7!.1.4 当环】境条:件允许且《经济技术合理时宜】。采用太阳能、风能等!可再:生能源直接并网供】电
7.!1.5 当—公共电网《无法提供照明—电源时?应采用太阳能、风】能等发电并配—。置,蓄电池的方》式作为?照明电?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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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7.1.6》 可再生能源利用!系统应设置用于系】统节能效益监测【的计量装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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