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7 可再》生能源?利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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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》。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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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?.1.1 —公共建?筑的用能《应通过对当地环境】。资,源条:件,。和技术经济的分析】结合:国家相关政》策优先应用可—再生能源
】。
:7,。.1.2《 公?。共建筑中应充分【利用太阳能、—浅层地热能等可再】生能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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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3【 公共建筑可再生!能源:利用设施应》与建筑?主体工?程同步设计、同步】施工:、同步?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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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【.4 当环境条件!允许且经济》技术合理《时宜采用太阳—能、风能等》可再生能源》直接并网《供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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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5 ! 当公共电网无法】提供照明电》源时:应采用太阳能—、风能?等发电并配置蓄电池!的方式作为》。照明:电源
】7.1.6 — 可再生能源—利,用系统?应设:。置用于系统》节能效益监测—的计量装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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