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二章 异议的提出与!处理
》
第八条 —招标人应按规定受理!异议和对异》议作出答复
【
?
第九条 异议提出!的期限规定如下
! 》 (一)《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!议的应当在》提交资格预审申请】文件截止时》间2日前提出—;
!(二)对招》标文件有《异议的应当》在投:标,截止:时,间10日前提出;
!
》 (?三)对资格》预审:不合格?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!到资格预审未入围结!果通知?书要求时限内提【出(注应不少于【3日);
! : ,(四)对开标有异】议的应当在》开标现场提出;
】
: (—五)对评标结果有异!议的应当在中标【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!出
—
第《十条 异《议人对涉及开标事】项提出异议的—应当在开标》现场以书面》形式:提出招标人》应当当场作出答复】并制:作记录开《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!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!议
《 异议【书应当包括下—列主要内容
—
— (一)《异议人名称》、地址及有效联【。系方式;
— 《 (二)异议的】基本事实、有效【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!;
— (三)相关请求及!主张
《 第?十一条? 异议人要求撤回异!议的应当以书面形】式提出招标人同意】。撤回的异《议程序终止异—议人撤?回异议的《。不得:以同一理由再次提】出异议和提出—投诉
【
, 第十二条 招】。。标人应当自收—。到资:格预审?文件、招《标文件、评标结果的!异议之日《起3日内作出答复】作出答复《前应当暂停招标投】标活动未在规定时】限内答复的建—设主管部门》可责令招标人—依法作?出答复
!招,。标,人处理异议需—要进行检验、—检测:、鉴定、调查取证、!组织专?。家评审或《到外地调查》的所: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!定时限
—
第—十三条 招标人应】当将书面答复自作】出之日起3》个工:作日内抄《。。送建设主管》部门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