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】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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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《条 为?进一步规范我市房】屋建筑和《市政基础设施—工程招标投标—活动:中各方主体》行为减少《投诉纠?纷的产生根》据中华人民》。共和国招标投标【。法,。、中: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!标法实施条例、【。工,程建设项目招—标投标活动投—诉处理办《法(七部委》11:。号令)等法律、法】。规及有关规章规定】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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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条 本办法【适用:于,本市范围内依法【必须招标的房屋建】筑和市政《基础设施工程招【。标,投标活动的异议与投!诉、受理与处理活】动
第三!条, 市住房《城乡建设《局按照职责分工和监!管权限受理和处理市!区范围?(城区、矿区—。及相关省营企业【)招标?投标投诉对招标【投标:的异议处理进行监督!。;平定?县、:盂县、郊区住—房城乡建《设局按照《职责分工和监管权限!受理:和处理本区域内招标!投标投诉对招标投标!的异议处理进行监】督;开发区、生态新!城的:相关区域《按照市住《。。建部门与开发区和生!态新城管委会的【约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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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条 在?建设工程招投标活】动中投标人认—为招标投标活动不】。符合法律、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】,,可以依?法向招标《人提出异《议也可以在知道或】者应当知道之日【起10日内向有【关,建设主管《部门投?诉但就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招《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!二十二条、第—四十:四条、第《五十四条规》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!当依法先向招—标人提出异议异议】答复:。期间不计入投诉【受理期限《。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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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五条 招标人—应当在资格》预审文件、招—标文件中明确异议】、投诉?受理的机构及其电话!。。、传真、电》子信箱和通》讯地址?。等信息同《时在招标文件中【告知投?标人在法定》的时限内行使—异,议或:者投诉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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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】异,议、投?。诉的处理应当坚持公!平、公正《、效率原则在—法定的期限内—作,出处理决定维—护国家利益、社会公!共利益?和招标投《标当事?。人的合法权》益
第】七条 房屋》建筑和市《政基础设《施工程项目招标投】标实行招标人—负责制招标人应【当依法处理异议配合!建设:主管部门处理投诉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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