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:第三:章 排污《权交易一《般,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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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条, 排污权交易主体】为长:治市行政《区,域内的排污权出让方!、受:让方和长治》市排污权交易中【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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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在遵守国!家,有关:法律、法规和信【贷规定的前提下【排污单位以自有的】。。排污权为抵押—物可向金融机构【申请贷款
【 排污》单位用?于抵押的排》污权不?得超过其排污—许可:证载明的排污—权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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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—污权抵押《具体政策执行省【。环,境保护、财政部【门会同金融机—构制定的相关规【定,
第?十一条 经市环【境保护主管部门【同意市?排污权交《易中心?可依申请回》购抵:押金融机《构的排污《权和排污单位—富余排?。污,权
第十二条【 ,除以下限制》条件外排污》权可跨区域交易【。
《 (一)—涉及水污染物—的排:污权交易仅》限于在同一流—域内进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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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二—。),在环境?质量现状中某项主要!污染:物超过环境功能要求!的区域不得作为受让!方接:受其他区域的该项污!染,物总量指标只限在】本区域交《易;
】 , (三)国—家、省规定的其他】限制条件 —
?。 本办法所】指跨区域交》易,是指在不同县(市、!区)行政区域之【间的交易跨区—域交易完成后市【排,污权交易《中心应函告当地环】境保护主管部门【
第十三条 除下!列,。限制条件外排污权】可跨行业《交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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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】火电排污单位(【包,括其他?行业自备电》厂不含热电》联产:。机组供热部分)大】气污染物《排污权原则》上不得与其他行【。。业排污单《位进行?排,污权交易; 】
: (二—)工业?污染源不得》与农业污染源和机】动车污染源》进行排?污,权,交易; —
? (三)国家、!省规定的其他限【制条:件
第十四条【 政府储备》排污权出《让原:则上以公开拍—卖方:式为主
第—十五条? 排污单位》排污权出让》可采取公开拍卖方】式、协商议价—交易方式以及有关法!律,法规规定的其他【交易方式进行
】第十六条 排—污权交易在全省【统一交易平台中【进行禁止场》外,交易
《第十七条 排污【单位:出让排污权所得收益!归排污单位所—有
环!境保护主《管部门?或委托的排》污权交易机构收【取政府储备排污权】出让收入时应当【向排:污单位开具省级财政!部门统一印》制的票据
—第十:八条 政府储—备排污权出让收入】纳入: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!。于污染防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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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【回,购排污单位》的排:污权、排《污权交?。易平台建设》和运:行维:护,等排污?权有偿使用和交【易相:关工作?经费由市财政预算予!以安:排,
!排污权交易手续费主!要用于长治市排污】。权交易中心业务经费!及运转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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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九:条 :政府储备《排,污权出让收入属于】政府:非,税收入?全额上缴省级国库省!市按照28》比例分成市县按【。照46比例分—成市县分成收入纳入!。本级财政预》算管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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