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, 第四章 交易程】序
第二十条! 排污单位》可出让?排,。污权的交易由本单】位负责委托
【 , : 政府储备排—污权由市环》境保:护主:管部门负责》。出让委托市排污权】交,易,中心:回购形成的政府储备!排污权出让受市环境!。保护主管《部门委托由市排污】权交易?。。中心负责出》让
?第二十一条 各【。县(市、《区)环境《保,护主管部门》委托市排污权—交易中心出》让政:府储备?排污权需提供书【。面委托函、政府储备!排,污权认定表说—明委托交易的政府】储备排污权》种类、数量、来【。源
《 《排污权抵押贷款金】融机构?申,请市:排污权交易中心回】购排污权需提供书】面,回购申请并》附排污权抵押贷【款合同等证明资料
!
第二十二条 【排,污单位委托市排污】权交易中心》出让排污权》。需提交以下资料 】。。
《 1?.主要污染物排污】权出让委托书; 】
》 2.排污许可!。证正本和副本原件及!复印件(现有排污】。单位因暂时停产【或建:设项目不再建设等原!因,不具备领取排污许可!证条件的排污单位】提供排污权核定【文件:、排:污权:交易鉴证书等—排污权有《。效证件)《; ?
3.!工商营业执照和组】。织机构代码证—。正本复印件(已【换发“三证合一【、一照一码”—。新式工商营业执照的!。。排污单位《提供新式工商—营业执?照复印件);
】 4.出让】方法定?代表人身份》。证复印件; —
【。 5.取缔、淘汰】、关停项目的—证明材料或项目减】排的证明资料(环】境保护主管部—门现场检查记录或】取缔、?淘汰、关停设施照片!或有:资质环?境监测机《构出具的主要—。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!等) ?
【 以:上资料加盖排污单位!公章排污单》位对其所提交材料的!真,实性负责
第二】十三条 市排污权】交易:中心在收到排—污单位出让委托资】料之日起《3个工作日内完成】委,托资料的审》核经审核《符合有关规定—的,向出让方出具主【要污:染物排污权出让委托!受理:通知书;不符合有关!规,定的书面说明理由】并退回
第—。二十四条 排污单】位委托市排污—权交易中心出让排污!权时可针对特定交易!对象:通过协议出让方式】进行也可采》取公开出让》方式:。 ,
委托】交易时出让委托方有!。明确出让意向的经】市排污权交》易,中心审核后可直【接办理?交易手续并》发布交易信息采【取公开出让方式【的市排污权交易中】心向出让方出具【主要污染《物排污?权出让委托受理【通知书之《日起3个《工作日?内在长治市环境保】护局官方网站发【布主:。。要,污染物?排污权出让公—告公告期为1—0个工作日
—
第:二十五条 》主要:污染物排《污权出让公》告应包?括以下内容
【
,。 1.出【让标的名称; 【
《 2》.,出让:。标的数量; 】
: 3》.出让标的当前所在!。的,区,域位置;
】
: 4《.出让标的》交易竞价起始价; !
5!.受让方须具备【的条:件; 《 ,
6【.受:让,方申请受理》截止时间《;, ,
》 7.》其他需?要公开的事项 【
》 ?在,。排污权出让信息【公告期内排污权出让!方可采?取,协,议出让的方式—与符合本办》法,规定的排《污权意?向,受,让方达成排污权交】易协议经市排污权】交易:中心审?核后符合《交易:条件的?办理排污权交易【手续并由市排污权】交,易中心变更》出让公?。告信息?
《
》公告期满后市排污】权交易?中心可?对公告出让排污权】组织:交易
《第,二十六条 有购买意!向的受让《方,可到:市排污权《交,易,中心填写意向—受,让登:。记表并?提交以下资料—
? 1.排污权!受让:申请书?。; 《
: 2.—工商营业《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!。证正本复印件(【已换:。发“三?证,。合一、?一照一码”新式工商!营业执?照的排污单位—提供:新式工商营业执照复!印件)?。;
】 3.受让—方法定代表人身【份证复印《件
?。第二十七条 市排污!。权交易中心在收【到,意向受让方申请资】。。料后在3个工作日】内完成审核对资料】齐全:的出具主要》污染物排污》权受让申《。请受理通《知书:意,向受让方在约定时】间内按照排》。污权交易基准价向市!。排污权交易中心缴纳!购买所需排污权全部!交,易金额40%的交易!保证金及全部交易手!续费
?
,第二十八条 交易】双方委托《成,。立后市排污权交易】中,心在长治市环境【保护局官《方网站发布交易方式!公告
《。。第二十九《条, ,在,排污权交易过程【中有下列《情形之?一的应暂停》交易
— (《一)第三方对出让】标的权属提出异议】且提:供,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的!;,
】。 (二)交易竞价】中,所有报价低于规【定的交易基准价【。的;
【 ? (三)《其他需要暂》停交易的情形 !
排【污权交易暂停后由】市,排污权交《易中心对交》。易标的和价》格重新审核认定符合!有关规定的交易继】续进行;不符合有】关规定的《交易中止退》回受让方交易—保证金和交易手【续费
《第三十?条 排污权》交易意?向达成后排污权【出让委托方和受【让,方在市排污权—交易中心组》织下签订主要污染物!排污权交易》合同交易合同一式三!份分别?由市排污权交易【中,心和交?易双方留存
【第三:十一条 交易价款】结算
《
(一【)交易双方签订主】要污:染物排污《权交易?合同:后受让方此前—缴纳的受让保证金可!用于:。冲抵交易价款—其余款?项在排污权》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!工作:日内转入市排—污,。权交易中心指—定账户
】 (二)【交,易价:款统:一以人民币结算
】
第三十二》条 缴纳政府—储备排污权交易【金额较大、一次【性缴纳确有》。困,难的排污单位—经,。企业申请市环—。境,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可!分期缴纳政》府,储,备排污?权交易资金》缴纳:期,限不得超《过五年且《在建设项目》环境保护《设,施竣工验收前必【须全部缴清缴—。款比例为
—
》(一)政府》。储备排污权》交易资金总额在【300万元》以下(含300万】元,)的购买企业需【一次性缴清; !
《 (二)政府【储备排?污权交易资金总额】在300万元—800万元(—。。含,800万元)的【首次缴款不》得低于应缴款总额】的50%; —
(!三)政府储备排【污,权交:易资:金总额?在80?0万元?以上的首次》缴款不得低》于应缴款总》额的40%》。。
第三十》三条: 受让保证金及交易!手续:费的处置
! (一)在—主要污染物排—污权受让申请受理】通知书约《。定的有效服》务期限内意向受让】方没有取得受让【。排污权的其保—证金和交《易手续?费,在服务期结束之【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!。市排污权交易中心】全额退还 —
? (》二)意向受让方在】主要污?染物排污权受—让申请受理通知书约!定,的有效服务期限内】未取得?申请受让排》污权全部数额—的其交易价》款少于受让保证金】金额:的其受让《保证金与交》易,。价,款差:。额部分在服务—期结束?之日起3个》工作日?内由市排污权—。交易:中心退还《交易手续费按实【际,。发生的交易业—务量依标准收—取多余退还》
【 , (三?)受让申请得到受理!无故未参加市排污】权交:易中:心组:织的交?易,活动的受让》保证金由市排污权】交易:中心全额退还但已按!照排污权交》易基准价和》意向受让方全部受】让申请排污权核算】交易金额缴》纳的交易手》续费不予退还 【 :
:。 (四)排污!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!让方不履行或不完全!履行排污《权交易合同》的已缴纳《的排污权交易—手续费不予退还按】照合:同法的规定由—出让方向合同对【方当事人《追究相应的违约责】任, :。
(】五)市?。排污权交《易中心退还受让【保证金和交易手续】费时不计利息
【
第三?十四条 市排污权】交易:中心:在,。。交易双方完成交易】合同签订《和交易价款结算手】续后:。向排污权交易双方出!具主要?污染物排污权交易】鉴证书并在出—让方排污许可证副】本原件上《备书盖章注明排【污单位已出让—的排污权及出—让时:间,
— 出让排污权的【有效证件不》是排污许可》证的由市排污权【交易中?心,将出让信息书面【告知:负,责,核发排污许可—证的环境保》护主管?部,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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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期【缴,纳排污权交易金额】的市:排污权交易》中心向受让》方,出具主?要污染物排污—权交易鉴证书时应同!时备注分期缴—纳,。。要,求,。
【 市排污》权交易中心》在向交易双》方出具主要》污染物?排污权交《易鉴:。证书之日起7个工作!日内将交易价款(】不含利息)转入【出让方指定账户【
:第三十?五条 市排污权【交易中心在向交易双!方出具主要污染物排!污权交易鉴》证书之时排污权【交易即为生效
第!三十六条 》。排污单位应在—排污:权交易生效之日起】15个工作日内【向负责核发排—。污许可证的环境【保护:。。主管部门办》理排污许可证变更】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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