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 :。第二章? 排污权的取—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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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现有!排污单位排》污权暂不实行有偿】取得条件成熟后逐步!开展:新建、?改建、扩建》排污:单位:新增主要《污染物排污权原【则上通?过排污权交易有偿取!得
第六》条 有偿取》。得排污权《的排污单《。位不免除其依法缴】。纳排:污费等相《关税费的义务
】第七条 排污—。单位:。排污许可证到期后有!管辖权的《环境保护《主管部门可》根据:有关法?律法规标《准、主要污染—物总量控制要求【对其无偿取得—。的排污权重新进行】核定通过有偿方式】取得:。的排污权《原,则上不进行变更
!第八条 可交易排】污权:包括排污单位可出让!。排污权和政府储【备排污权两》部分 ?
排污】单位:可出让排污权指【排,。污单位?通过:淘,汰落后设施》、清洁?生产、污染治理【。、技:术,改造等措施减—少,污染物排放后形成】的富:余排污权排污单位】可出让排《污,权不得超过其经环境!保护主管部门核定】的排:。污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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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—府,储备排污权主要来源!包,括
】 (一)预—留初始排污权; 】 :
?。 (二)通【过市场交易》回购排污单位的【富余排?污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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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)政府?投入资金进行污染】治理:形成的?富余排污权; !
(四】)排:污,。单位破产、关停、】被取缔、迁出本行政!区,域,或不再排放实行总量!控制的污《染物等原《因,收回的?无偿取得的排—。污,权 《
《 , (:五)排污单位削减的!五年规划期基准【年排放量大》于其拥?有初始?排污权的《部分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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