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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9.2  !净化空气调节系【统 】 9.?2.1?  医药洁净室【空气:。净,化处:理应根据空气洁【净度级?别要求合理选—。用空气过滤器 【 9.2.!2,  空气过滤器的选!用,和布置方式》应符合下列》规定 ? , 《。    1 — 中效空气过滤器】宜集中设置在—净化空气处理机组的!正压段 】     2—  高效空气过滤】器宜设置在净—化空气调节系统的】末端服务于无菌药】品生产的《净化空气《调节系统空气—过滤器应《设置:在,系统的?末端 ?    】 3:  在?回风和排风系统【中高效空气过滤【器及作为预过滤的】中效过滤器应设置在!系统的负压段 !。 ?   ? 4  《空气过滤器》应按小于或等—于额定?风量:选用 —     5  !设置在同一医—。药洁:净室内的高》效过滤器运行时的】阻力和效率宜—相近 【  :  : 6  《高效过滤器》的安装位置》与方式应密封、可】靠易于?检漏:。和更:换 : 9—.2.3  净化】。空气调节系统的【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! —    《1 : 净化?空气调?节系统与一般空气】。调节系?统应分开设置;【 ?   》  :。2 : 无菌?与非无菌生产—。区的净化空》气调节系统应—分开设置《; 《   》  3  》。含,有可燃、《易爆或?有,害物质的生》产区应独立设置;】   】  4  运行班】次或使用时间不同时!宜分:开设置; !    《 5  《对温度、《湿度参数控制要求差!别大时宜《分开设?置, 9【.2.4 》 净化空气调节系】统在下列生产场所中!。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!    !。 1  生产中使】用有机溶媒》且,因气体积聚》可构成爆炸》。或火灾危险的工序;! : ,     2】  三类《(含三类)危害程度!以上病原体操作区】;   !  3 《 放射性药品—生产区? 9【.2.?5  净化空气调】节系:统设计应合》理利用回风但—下,。列生:产场所的空气不【应循环使用 ! , ,   ? 1 ? ,生产过程中》。散发:粉尘的工序当空【气经处?理仍不能避免交【叉污染时; 】  《  : 2:。  生产过程中产生!有害物质《、异味?、大量热湿或挥发】。性气:体的工序 — ? 9.2.6—。  生产过程中【散发:粉尘较集中的设备或!区域应设置除尘设施!采用单机除》尘时:除尘:器应设置在靠近发尘!。点的机房内;机房门!向医药洁《。净室方向开启的【机房:内环境要求应与医】药,洁净室相同间歇使】用的除尘系统应有防!。止医药洁《净室压?差变化的措施 ! ?9.2.7》 , 净化含有爆—炸危险性粉尘的除尘!系统应采用有泄爆和!防静电装置的防爆】除尘器防爆除尘器应!设置在排尘》。系统的负压段并【应,设置在独立的机【房内或室外 【 ? 9.2.8 【 医药洁净室的排】风系统应《符合下列规》定 》 :  :  1  》对于甲类、乙类生产!区的排风系统应【。采取防火、防爆措施!;   !  2?  当废气中有【害物浓?度,超过国家或地—方排放标准时废气】排入大气前应采取】处理措施《;  】   3  特殊】性质:药品生?产,区,的排风系《统应符合《本标准?第9.6.2—条的规定《 , 9.2】.,。9  医药》洁净室的排风系统】尚应符合下列规定】  【 ,  1  应采取防!止室:外气体倒灌的措施;!    !。 2  对含有水蒸!气和凝结性物—质的排风系统应【设置坡度及排放【口 》 9.《2.10  净化空!气调节系统应为医】药洁净室的消毒灭】菌提供必要的手段和!设施当医药洁净室的!消,毒灭:菌方式?需,利用净化空气调【节,系统作为通》。风设施时应》配置相应的消毒排】。风设:施 【9.2.11 【 不:同净化空气调节系】统,的排风系统、散【发粉尘或《有害气体区》域的排风系统宜单独!设置 ? : , 9.《2.12  下【列情况的排风系【统应单独设置 【 :   》  :1  排放介质毒性!为,。职业性接《触毒物危害程—度分级中《规定的中度危—害以上?的区域; 】     —2  排放介质混】合后会?加剧:腐蚀、增加毒性、产!生燃烧和《。爆炸危险性或发生交!叉污:染的区域; —   【 , 3  《排放可?燃、易爆介质的甲类!、乙类生产区域【 9.2!.1:3  人员净—。化用室?应送入与医药洁净】室净化空气调节系】。统相同的洁》。。净空气人员净—化用室?应符合下列规—定 ?  》   ?1  人员》净化用室之间应保持!合,。。理的:。压差梯度除有—特殊要求外应确【保气流从《洁净区经人员—净化用室流向非【。洁净区的空》气流向 】 ,    2 — 人员净化用—室后:段静态级别应与其相!应洁净?区的级别《相同前段应有适【当的洁净级别换鞋和!更换外?衣可以设在清—洁区 】    《3  人《员净化用室应—有足够的换气—量 ? :     4【  特殊性质药品】生产区?为阻断生产区空气】外泄人员净化用【室中应按需要设置正!压或负压气锁 ! 9.》2.1?4  送风、—回风和排《风的:启闭:应连锁正《压洁净室连》锁,程序为先启》动送风机再启—。。动回风机和》。排,风,机,;关闭时连锁程【序应相?反 ? 9.—2.:1,5  无菌药品生】产的:洁净区净《化空气?调节系统应保—持连续运《行维:持相应的洁净级别在!非生产期间净化【空气:调节系统《可以采用低频运行等!模式但仍应保持医】药洁净?室相应级别和对【。周,围低级?别洁:净区的正压因故停机!再次开启空气净化系!统应当进行必—要的:测试以确认满足【其规定的洁净度【级别要求 【 : 9.2.1—。6  医药》洁净厂房中》散发各类可燃、易】。爆气体的《甲类、乙类生—产工序的通风和净化!空气调节系统设计】应,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】建筑设计防火—规范:GB 5001【6、:工业建筑供暖通【。。风与:空气调节设计规【范GB? 50019—的,。有关规定《 ? : ,。9.2.17—  散发有》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!气体:的医药洁净》室应设置事故排风】装置:并应符合下列—规定 》     1 ! 事故排《风区域的换气次【数不应小于12【次/:。h; 》   》  2  事—故,排风系?统的通风构》件和设备应满足【相应的防腐或—防爆要求《; 《 ?   ? 3 ? 事故通风》机的电器《开关应分别设置【在,洁净室内《和洁净室外便于操作!的,地点当设置》有害或可燃气体检】测、报警《装置时事故通—风系统宜与其联动】。。并保证事故》通,风系统电源可靠性】;   !  4  设—有事故排《风,的场所不《具备自然进风条件】时应同时设置—补,风系统补风量应为】排风量的《50%~80%补风!机应与事故排风机连!锁 》 9.2.1【8 : 医药工业》洁净厂房防排烟设】计,应,符,合下:列规定?   】。  1 《 高度大于32【m,的高层厂房(仓库)!内长:度大:于20m《的疏:散走道其他》厂房(仓库》)内长度《大于40m的—疏散走道应设置排】烟,。设施排烟风量—。。应按走道面》积计算;《 ,  —  : 2  丙类厂【房内建筑《面积超?过,300m2的房间应!设置排?烟设施; !     3—  厂房设置—机械排烟时应同【时设置?补风系统补风量【不应小于排烟量【的50%补风空【气应直接从室外【引入且机械送风口】或自然补风》。口应设在储烟仓【之下;?    ! 4:  医药洁》净室内的排烟—口及补风口应有【。防泄漏措《施,与其:相连通的排烟及【补风系?统的进出风口处应】设防止昆虫进入的】措施 《 《9.2.1》9  厂房中的空调!、,通风、冷冻》等机电用房可不设】排烟设施 》 9.2.!20  净化空气】调节系统噪声超过】允许值时应》采取隔声《、消:声、隔振等措施消声!设施不?得,。影响医药《洁净室的《净化:条件: 《 9.2.21】  医药洁净—室的压差《应符合本标准第3】.2.5条的规定净!化空气调节系统应】采取维?持系统风量和各房】间压差的《措施 《 9.2.】22 ? 下列?医,药洁净室应设置指】示压差的《装置 《     1!  洁净室与非【。洁净室之《间; — ,  :   2  不【同空气洁净》度级别的洁净室【。之间; 【     3 】 相同洁《净级别生产》区,内需要保持相对负压!或正压的较重—要的操?作间; —    — 4  物料净化用!室的气锁、人—员净化用室》各不同洁净级别的更!衣室之间《。用以阻断气》流的正压或负压气锁!; 》 :  :  5  采—。用机械方式》连续传送《物料:。进,出洁净室之》间,。 ? , 9?.,2.23  —。下列医?药,洁净室?应与相邻《医药洁净室》保持相对负压 【   【  1  生产过程!中,散发粉尘《的医药洁《净室:。; 【    2  生】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!媒的医药洁》净室; 【 ,     3  】生产过程中产生大】。量有害物质、热湿气!体和异味的医药洁】净室; 》    【 4  青》霉素类等特殊—性质药品的》精制、干燥》、包:装室及其制剂产【品的分装室; 【。 ,    【 5:  三类(含三【类)危害程度以【上的病原体操作区】; : 》   ? 6  放射性【药品生产区》 9.2!.24 《 质量控《制,实验室?空气调节系统—的设置应符》。合下列规定 】 ,  ?  : 1  《实验室空气调节系统!应与药品生产区分】开, , 《     》2 : 无菌检查室—微生物限《。度检查室的》空,气洁净度级别应【符合本标准第5【。.1:.25条的》规定: — ,   ?3  放射》性同:。位素检定《室,不应利用回风室内空!气应经过滤后—直接排至室外 【     !4  无菌检查室】、微生物限度检查】室、抗生《素微生物检定室【当各自单独设置空】调系统时可各自单】独回风;若合用【空,气,调节系统时微生物】限度检查室》、抗生素微生物检】定室需直《排不应回《风   !。  5  阳—性对照室不宜利用】回风 《 9.2.】25:  中药生产中参】照洁净区管理的【工,序,其空气?调节和通风》设,计应符合下列—规定: 》     》1  应采取通风措!施或设置《空,气调节系统; 【  —。   2  送入生!产,区域的空气》应经过粗《效,、中效空气过滤器】两级过滤室内—应保持微《。正压; 】 ,   ? 3  生》。产过:程中散发粉尘、有害!物的房间应设置【除尘或排风系统 ! , ?9.2.2》6  洁《净度级?别为A级区》的单向流《装置应符合下列规】定 :     !1  应覆盖无菌药!。品生:产的:暴露工序《及本规范附》录A规定的全部区域! ? ?    2  当】单向流装置面积【较大且采用室内循环!风运行时《应采取减少空气【洁净:度A级区域与室【内周围环境温差的措!施空气?洁净度A级区域【内的温度不》应超过?。室内设计温度2【℃并:不应高于2》4℃: 《   《  3  空气洁】净度A级的单向流装!。置应:采用侧墙下》部或地面格栅—回风 《。  》   4  局部空!气洁净度A级的单】向流装置外缘必要时!宜,设置围挡围挡高度宜!低于操作面 —    】 5:  :当单向流装置采用】风机过滤器机组【或层:流罩组合时送—风量应能调》。节,其终阻力的叠加【噪声应符合本—标准第3.2.7条!的规:。定 —  :。   6《  单向《流装置?的设置应便于安装】、维修及《更换空?气过滤器 】 :9.:2.:。27  《净化空气调节系【统的空?气处理机《组应符合《下列规定 】。  ?   ?1  空气处理【机组:应有:良好的?气密性机组内静压保!持,1kPa时漏风率】。不得大于1》% 【    《2  ?空气处理机组—内表面应光滑、耐】腐蚀和易于清—洁 《 :。     3 【 空气处理机组应】。有良好的《。绝热性?能外表面不》得结露 —  《   ?4 : 空气处理》机组的送《。风机:应按净化空气调节】系统的?总风:量,。和总阻力选择风机】选用:风量应在系》统计算风量上附【加5%~10%【;计算系《统总阻力时各级【空气过滤器的阻【力应按其初阻力的】1.5倍~2.0】倍计算 —     5 ! ,空气处理机组中【的送:风机宜采用》自动:调速:装置:   】  6  空气处】理机组?的整体结构应有【足够的强《度在运输、安装及】。运行时?不得出?。现机组外壳变形 】 《 9.2《.2:8 : ,医药洁净《室净化?空气:调节系统应保证【其充分的运》行可靠性置》备必要的备品备件】服务于无菌生产【洁净室的净》化空气调节系统【宜按:二级负?荷提供电源 — 9.2】.29  对于【有多套空气》处,理机组集中布置并同!时运行?的净:化空气调节》系统宜采用》。新风集中处理的方式!并应设置避免各【。空气调节《系统的新风量—在运行中相互干扰和!影响的?措,施 【9.2.30  服!务于无菌生》产核心区域的净【化,空气调节系统其空气!处理加湿《用蒸汽源宜采—用纯:化水制备的纯蒸汽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