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[附条文说明] GB50457-2019 建标库

1  总则

1.0.1  为在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,做到技术先进、安全可靠、确保质量、节能环保,制定本标准。

1.0.2 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。生物制品、毒性药品、精神药品、麻醉药品以及放射性药品的生产和质量检验设施除应执行本标准外,尚应符合国家有关的监管规定。

1.0.3  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应为施工安装、系统设施验证、维护管理、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。

1.0.4  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