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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准!入和退出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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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经济!。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!严格的准《入和退?出机制经济》适用住房由市、县】(市)人民政—府按限定的价格统】一组织向符合购房】条件的低收入—家庭出售《经济适用住房供【应实行申请、—审核、公示和—。轮候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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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:四条 ?城市:低收入家庭申请购】。买经济适用》住房应同时符合【。下列条件
】 (一?)申请人具有当地】城镇户口;》
? (二)无【房或现住房人均住】房,面积:低于规定的》住房困难标准;【
(三)】家庭:收入:符合划定的低收入家!庭收入标准
】 经济》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!家庭收入标》准和住?房困难标准由市、县!(,市)人民政》府根据商品住房价】格、居民家庭—可支配收入》、居住水《平和家庭人口—结构等因素确定【实,。行动态?管理经市、县—(市)?人民政府批准—后每年向《社会公布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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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五条》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!地街道办事》处(镇人民政—府)或?单,位提出?申请经逐级审查、】公示后符合》条件的方可购买
! ? 申请?购买经?。。济适用?住,房按照下列程—序办理
【 (一)申请申请人!需提交下列材料
! 1.经济】适用住?房购:房申请审《批,表
《 ?2,.申请人及配偶的】身份证、结》婚证、户《。口簿:首页及家《庭同住人口的—户口;丧偶或离异】的提:供有效证明 【 《
》 3.家庭年度【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!的年度收《入证:明由单?位出具并提供最【。近一个?月的:工资:册或工资凭证的复印!件;无工作单位【的年度收入证明由】街道:办事处或镇人民【政府出具;享—受城:市最:低生:活保障的提供—上年度的低保证复印!件或领取低保—金的证明
— ? 4.住房情况证】明自有?。住房的提供房—屋所有?权证;租赁》住房的提供房屋租】赁的有关证明;借住!别人住?房的提供《出借:人的房屋所有权证】和申请人所在单位】。。或街道?办事处(《镇人民政府)出具的!借住证明
】 5.市、—县(市)人民—政府规定的其他【材料:。
(二【。)受理对符》。合本办法《规定条件的应当【予以受理并》出,具受理?。凭证;?按规定不予受理的应!当出具不予受—理凭证?
(三)审!核市、县(市)【房地产主《。管部门在《受理之?。日起20个工作日内!完成核查有关职【能部:门,应当协助做好年收入!和住:。房情况的审核工【。作
(【四,。。)公示经审核符合条!件的申?请人应当在公共媒体!或申请人所在的【居住地公《示申请人家庭—的同住人口数量、】住,房和收入状》况公示期为15【个工作日
— , (五)办—。。理,手续:经公示无异》议的按?销售项目给申请人】。办理购买经济适【用住:房的:相关手续;有异议的!应当进行核》实不符合《条件的不予》办理相?关手:续并出?具书:面通知
】(六)购房申—请人持房《地产主管部》门出具的经济适【用住房购买通—知单在规定的—选房期限内选购【一套经济适》用住房;逾期未选】购的应当《。按照本办法规—定重新申请
! (:七,)轮候市、县(市)!房地产主管》部门将取得购房资】格,的申请人按照收入】水平:。、,住,房困难度和申请【顺序等因素进行【轮候
】伤,残军:人、省级及以上【劳动:模范或五《一劳动奖《章获:。得者、复转》军人、离《退休教师《、环卫工人》、残疾人、独生子女!家庭以及其》他为社?会,做出特?殊贡:献的家庭可以—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!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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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六条 》符合条件的家庭【可以持核《准,通知购买《一套与核准面—积相对应的》经济适?用住房购《。买面积原则上不得】超过核准面积购【买面积在核准—面积:。以,内的按核准》的,价格购买;超过【核,准面积的部》分不得享受》政,府优惠?由购:房人: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!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!差价差价款上缴【同级财政用于廉租住!。房保障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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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》条 居民个人购买】经济适用住房后【。应当按照规定办【理权属?。登记房屋、土—地登记部《门在:。办理权属《登记时应当分—别注:明经济适用住房、划!。。拨,土地
—第二十八条》 购:买,经济适用住房的【。家庭不能再享—受,廉租住房补贴
! , 原来享受—廉租住房补贴—的家庭在经济—适用住房购》买合同签订日起的下!。一,个月取消廉租住房】补贴
》。 享《受实:物,配,租的在经济适用【住房交?房前退出所》租住的廉租住房【
第二—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!房购房?人拥有有限产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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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经】济适用住房》不满:5年不得直》接上市交易购—房人因特《。殊原因确需转让【经济适用《住房的由政府—按照原价《格并依政府发布的】折旧率等因素进行回!购
购】买经济适用住—房满5年《购房人上《市转让经济适—用,住,房的应按照》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!住房与经济适用【住房差价《的一定?比,例向政?府缴纳土《地收益等《相关价款具体缴纳】比例由市《、县(市)人民政府!确定政府可优先回】购;购房人也可以】按照政府所定的【。标准:向政府缴《纳土地收《益等相关价款—后取得完全产权【
上述】规定应在经济—适用住房购买合【同中予以载明并明】确相关?违,约责任
第三!十条 已经购买【。经济:。适用住房的家庭又】购买:其他: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!房由政府按规定及】合同约定回购政府】回,购的经济《。适用住房仍》应用:于解决低收》入,家庭的住《。房,。困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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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三,十一条 《已参加?福利分房的家庭【在退回?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!经济适用住房—。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!的家庭不《得再次购买经济【适用住房《
—个人购买《的,经济适用住房—在取得完全》产权以前不得用于】出租:经营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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