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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章 价格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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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确定!经济适用住房的价】格应当?以,保本微利为》原,则其销售基准价【格及浮?动幅度由有定—价权的价《格主管部《门会同房地产—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!用住房价《格管理的有关—规定在综合考虑建】设、管理成本和【利润的?基础上?确定并向《社会公布《房地产开发企业实】施的经济《适用:住房项目《利润率按不》高于3%核定;【市、县(市)—房地产主管部—门直接?。组织建设的经济适】用住房?只能按价格》。主管:部门核?定的成本价》。格销售?不得有利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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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,十一条? 经济适用住房销】售实行明码》标,价销售价格不—得高于基准价—格及上浮幅度—不得在标价之—外收取任何未予标】明的费用《价格主管部》门应依法进行—监,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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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?。十二条 经济—适用:住房实?行收费卡制》度各:有关部门《收取费用《时必须?填写价格主》管部:门核发?。的交费登记卡任【何单位不得》以任何名义变—相,向经济适《用住房建设单位收】取费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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