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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章 集资】建房和?。合,作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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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距】离城区较远的独立】。工矿企业《和住房困难户较多】。的企业可以在—符合土?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!市规划和住房—建设规?。划的前提《下经市、县(—市)人民政府批准】利用单位自用土【。地进行集资合—作建房参加集资【合作建房《。的对:象必须限《定在:本单位符合市—、县:(市)人民政府【规定的低收入—住房困难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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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三条 单位》集资合作《建房是经济》适用:住房的组《成部分其《建,设标准、优惠政策】、供应?。对,。象、产权关系等均】按照经济适用住房】的,有关规定严格—。执行单位《。集资:合作建?房应当?纳,入,经济适用住》房建设计《划和用地计划管理】
【 第三十四》条 任?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!新购买土《地组织集资合作建】房;各级国家机关】一律不得搞单位集】资合作建房》单位集资合作建房】不得向?不符合经《济适用?住房供应条件的家】庭出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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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五?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!房在:满足本单位》低收入?住房困难家》庭购买后房》源仍有剩余的—由,市、县(市)房地】产主管部门统一【组织向符《合经:济适用?住房购房《条件的家庭出售【。或由市、县(—市)房?地产:。。主管部门以成—本价:。。收购后用作》廉租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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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。十六条 向职工【收取的单《位集资合作》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!理、专项使用并【接受:市、县?(市)财政和房地产!主管部门《的监:。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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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】 凡已参加福—。利分房?、购买经济》适用:住房或?参加集资合作—建房的?人员不得再次—参加集资合》作建房严禁》任何单?位借集?资合:。作建房名《义变:。相搞实物分配或【。商,。品房开?发
!第三:十八条 单位—集资:合作建?房,原,则,上不:收取管?理费:。用,不得有利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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