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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四《章, 供:水经营管理》 ? 第:十九条 《城,市供水企业应当遵循!。公开、?公,平、公正和公共利益!优先的原则,—通,。过法定形《式和程序,取得城】市供:。水特许经营权,并经!当,地工商行政》主,管部门?登记注册,方可从事!城市:供水经营活》动 :。 第二!十条 城市公共【供水企业应当按【照国家有关规定【设置管网测》压点,做好水压【监测工作,确—保供:水管:干线末梢的服务【压力符合《。国家标准对水压【有特殊要求》的用户,可参照【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!执行城市供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—。对供水水压进行监督!、检查 ! 第二十一条 城!市公共供《。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!的供:水水压标准》。,,保持不间《断供水,不得擅自停!止供水     !由于工程施工、设】备维修等原因确需】停,止供水或降低—水压时?,,应,当经城?市供水?行政:主管部门批准—,并提前2》4小时通知》用水单位和个人;因!发生灾害《和紧急事故,不能提!前通知?的,应当《。在抢修的同》时告知用户》,并报?。。告城:市供水行政主—管部门;城市公共】供水企?业,应在设施修》。复后24小时内【恢复正常供水凡【不能间断用》水,的用户,可采取双】管路供水《,,自备贮水设备—或采取其他安全【用水措施 》     城—市公共供水》企业应当制定供【水应急?预案停止供水时间超!过3日的《。,城市公共供水【企业应当采》取临时供水措—施 第二【十二条 《城市供?水企业?实行规范化》服务,提高服务【质,量,接?受社会监督 — ?第二十三条 凡【申请:开户、变更用水【、,临时用水、停止用】水、恢复用水、【。更名过户的用户,】须到城市公》共供水企业》申请:办理相关手续供用】水双方?。应签订书面供用水合!同,明确双方权【利和义?务 第二【十四条? 新:增城市公共供水【的用户和增》加用水量需》改建供水设施的,必!须向城?市公共?供水企业《提,供近远期用》水,规划和?有关资料,经城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批准后?进行设计、施工【用水单位《按国家规定承担【相关费用 — 第二《十,五条 ?城,市公:。共供水用《户停止用水的,应】当,向城市?公共供水《企业申请办理销【户手续,《结清所?欠水费     !城市公共《供水用户中》止用:水的,应向城—市公共供水企业办】理中止用水手续【,结清所《欠水费?中止用水后需要恢复!用水的?,应到城《市,供水企业《申请办理复装手续】中止用水超过1年未!申请:复装的,《按自动销户处理 !    城市—公共:供水:用户停止用水未到】城市公共供水—企业办?理相关手《续,给城市》公共供水《企业:。造成损失的,—由城市公共供水【用户按供水合—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!责任    【 由于用户》原因造成停水的【,在恢复用》水时,用户应办【理恢复用水手续,结!清所欠水费,并按】。管径大小承担相应】的复装工《料费 第二】十六条 制定城【市供水价格应当遵循!补偿成本、合理收益!。、,。节约用水、公平负担!的原则    】 城市供水水价【应,按照按价格管理【权限通过听证—程序进行确定和调整!,报本级政府批准】实,施城市?公共供?水企:业不:得擅:自确定和调》整水价城市供水【水,价,由城市供水【行政主?管部:门会同价格行政【主管部门审核,【。报本级政府批准后】实,施,并?应当向?社会公布 【 第二十七》条 城市供》水价格实行分—类水价居《民,。生活用水实行阶【梯式计量水价,非居!民生活用水实行超定!额累进加价水价,】。具体由价格行政主管!部门核定 【 第二十八条— 城市用水》均须按表计量—居民用水实》行“一户一表计量】出户”不同性—质用:水应分?。别装表计量因用【户的:原因未分别装—表计量的,按最高】类别水?价结:算;因城市公共供】水企业的原因未分别!装表计量的,按最低!类别水价《结算:;,因技术?等客观原因无—法实行分别装表【计量的,由城市公共!。供水:企业和用户》双方进行协》商计价,协商不成】的,按?不同用水水费的【加权平均《价收取水《。费, ? 第二?十九条? 城市公共供水【企,业应当定《期抄录计《量水表并按实际【用水量、《用水类别与用户【结算:水费 —第三十条《 ,用户应当按实际用水!量和规定的时间缴】纳水费接到水—费通知单15—日内仍不缴纳—水费的?,按应缴纳水费额每!日加收5‰的违约金!     —用户对水费有异【议的可?自接到水费催交【通知之日起7日【内向:城市公?共供水企《业提:出,城市《公共供?水,企业应当《进行核实并在—7日内书面答—复用户用户对—答,复仍有异议的可【直接向城市供水行】政主管部门提出申】诉没有?正,当理由连续两个月】不交水费的,—。城市公共《供水企业报经供水】行政主管部》门,批准可暂时停止【供水,同时通知用】户     【因水:表发生故《障或由于其他—原因而无法抄—表计量?的,按照《前3个月平均用【水量:估算本?期水量,计算水费因!用户的责《任造成无法抄表【计量:的,按?管径额定流量计【收水费? : 第三十一条 城!市环卫、绿》化等用水,应装表】计量,按《。规定水价计》收水费城《市消防用水所需费】用应纳入预算,【由当地财政予—以保:障  《   未经城市公】共供水?企业同意,》使用消防拴取—水用于生产、—生活或其他活动的,!按盗用水处理 ! 第三十二条 城市!供水水表应经法定计!量检:定机构检定合—。格后安装使》用在用水《表应按规《定的周期检定,【费,用由产?权所有者承担 【     城市【供水用户对》注册:水,表,准确度有异议,可向!城市:公,共供水企业申请校】验经:法定的计量检定【机构检定,误—差率超过规定的【,检验费《用由城市公共供水】企业支付,》并退还用户》差额水费;误差率】不,超过规定的,—检验费?用由用户支付 【 ?第三:十三条 禁止盗【用和转供城市公共】供水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