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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章 城》市供水水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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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—市、县(市》)石龙区《人民:政府应当根据当地】城市:发展需要和区域水】资源综合规划—,组织城市规划行政!主,管部门、水行政主管!部门:。。。、城: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!。和国土资《源行政?主管部门等共同【编制城市供水—水源开发利用规【划、供水发展规划】,纳入城市总—体规划并组》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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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!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!区域内,原则—上,。不再批准新建自备】水源,对原有—的自备水源要逐步】递减许可取水量直至!完全取消任何单位和!。个人不得擅自凿井取!用地下水《
第!九,。条 市、县(市【)石龙区《环境保?护行政?主管部门应》当会同城市》供水行政主》管部门、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】环,境,卫生行政主》管部门等共同划定饮!用水水源保护区【,经本级人民—政府批准后》公布:;划定跨市、—县(市)区的饮用】水水源保护区—,应当?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!政府批准后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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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条:。 城:市供水水源应当按】。照国家有关规定分级!划分一级《水源保护区和—二级水源保护—。区
? ? 一:。级水源?保护区为《地下:水取水?井群周围500米】、地表水取水—口,上游1000米、左!右,及下:游500《米、输水管道—及附属设施两侧1】。0米和穿《越河道输水管道【及附属设施上下【游300米》范围内
!二级水源保护区为向!城区供?水的水库《及各水?厂沿河道生》产井及取水口上【下游:2000米、两【侧500米范围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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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一条 在—城市供?水水:。源保护区内》,应设立《明显:的,范围标志和严—。禁事项告示牌严【禁修建?危害水?源、水质的构筑物,!禁止从事一切污染水!质的活?动现有污《。染源或?构,筑物必须限期治理】或搬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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