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。
?第一章 总则—
第一—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!管理,保障城—市生产、生活和【。各项建设《用水,根据国—务,院城市供《水条例(国》。务院:令第158号)、】建,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!理规定(《建设部?令第156号)和河!南省城市供水—管理办法(省政府令!第31号)、河南省!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规!定,(豫建城〔》2009〕2—4号印?发,)等有关规定,结】合我市实际,制【定本办法
!
: ,第二条 本办法所】。称,城市供水,是指城市!公共供水、》自,。建,设施供水和中水利】用
》。 , 本办法《所称城市公共供水,!是指城市自来水【。供水企业以》公共:供水:管道及其附属设施】向单位?和居民?的生产、生活—和其他各项建—设提供用水
【 ,。 本办法所【称自建?设施供水,是指【城市的用《水单位以《其自:行建设的供水管道】及其附属《设施主要向本单【位的生活、生产和其!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!
本办】法所:称中水,是指各种排!水经处理《后,,达到规《定的水质标准,可】在生产、生活、市政!。、环境等范围—内杂用的非》。饮用:水
《
第三条 凡在【本市行?政区域内从事城【市供水工《作及使用《城市供水《的,单位和个《。人,:必须遵守本办法【。。
第四—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!管部门主管》本市行政区》。。域内城市供》水管理工《。作城建、规划、水利!、环保、质监、公安!、,房管:、卫生、国土资【源等部门应当按【。照各自职《责,,协:助城市供水》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!市供水管理工作【
县(市!),、石龙区人民政府城!市供水?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本行政区】域内城市《供,水管理工作
—
市、【县,(市)?石龙:。区城市供水》。行政主管部》。门应制定供水安【。全应急预案,—并组织实《施
第五条】 城:市,供水坚持开发—水源和节《约用水?相结合,优先—保,障居民生活》用水,统《。筹安排工业用水和】其他用水的原则城市!供水水?源的开发利》用应统一规划、【有序开发、》集中管理,优先【开发利用地表水,严!格控制开发地下水
!
:
,。第六条 城市供水】事业的发展》,应当纳入国民【经济和社《会发展?规划,确保城—市供:水与经济建设和社】会发展相适应
!。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