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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章 水路运输】经营: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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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,十条 水《路运输经《营者应当保持相应的!经营资质《条件:按照国内水》路,运输经营许可—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!事水路?运输经营活动
】 《已取得省际水路运】输经营资格的水【路运输经营》者和船舶可凭省际】水路运输经营资格】从事相应种》类的省内水路运输】但旅客班《轮运输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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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已取得沿海水路】运输经营资格的【水路运输经营者和】船舶可在满足航行】条,件的情况《下凭沿海《水路运输经》营资格从《事,相应种类《的内河运输
第】二,十一条 水路—。运输经营者》不得出租、》出,借水路运输经营许可!证件或者以其他【形式非法转让水路】运输经营资》格
第二十二条 !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!应当随船携带—船舶营业运输证或】者具有同《等效力的可查验信息!不得转让、出租【、出借或者》。涂改船舶营》业运输?。。证遗失或者损—毁的应?当及时向原配发【机关申请补发
第!二,十三条 水》路运输经营者应该】按照船舶《营业:运输证标《定的载客定额、载货!定额和?经营:范围从事旅客和【货物运输不得超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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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水路运输经营—者使:用客货船或者—滚装客?船载运危险货物时】不得载运旅客但按】照,相关:。规定随船《押运货物的人员【和滚装车辆的司机】。除外
第二十四条! 水路运《输,经营者应当》与托运人《订,立货物运输合同【对,托运人身份信息【进,。。行查验托运人托【运货物时应》当向水路运输经【营者如实《提供:货,物信息托运危险【货物:的还应当符合船舶】载运危险货物安全】监,督管理?规定的有关规定【
水路】运输经营《者收到实名》举报或者相关—证,。据,证明托运人涉—嫌,在普通货物》中夹带危《险货:物、谎报瞒报—托运危?险货物的应当对相】关货物进行》。检查水路运输经营者!。发现存在上述—情形或?者,托运人?拒绝接受《检查的应当拒绝【运输并及时向水【路运:输管理部门和海事管!理机构报告未—装船:。的还应?当及时向拟装船【的港口经营人、港】口行政管理部—门报告
— : 水路运输》经营者应当》对,托运人身份信息、】托运货物《信息进行登》记并保存至运输合同!履行:完毕:后6个月
—第二十五条 水路】运输经营者不得擅自!改装客船、危—险品船增加载客【定额、载货定额或】。者变更从事散装【液体危?险货物运输的种【类,。
第二十六条 】水路旅?客运输业务经营者】应,当拒绝携带或者托运!国家规定的危险物】品及其他《禁,止携带或者》托运的物品的旅【客乘船船舶开—航后:发现:旅客随船携》带或者?托运国家规定的危险!物品及其他禁止【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!的应当妥善》处理旅?客,应当予以配》合,
《。 水路旅客运输业!务经营者应》当,向社会?公布国家规定的不得!随船携带《或者托运的物品清单!
》 ,旅客应当持有—效,凭证乘?船遵守乘船相关【规定自觉《接受安全检查—
第二十》七,条 水路旅客班【轮运输业务经营者】应,当自取得班轮—航线经营《许,可之日起《。。60日内《开,航并在开航的1【5日前通过媒体并在!该航线?停靠:的各客?运,。站点的?明显:位置向社会公布【所使用的船》舶、班?期、班次、票价【等信息
【。 旅客班轮应当按!照公:布的班期、班—次运行变更班期、班!次、票价的》(因不可抗力变更】班期、班次的除外】。)水路旅客班轮运】输业务?经营:者应当?在变更的1》5日前?向社会公布停—止经营?部分或者全部班轮航!线的经营者应当在停!止经营的30日【前向社会公布并【报原:许可机?关备案
第二十八!条 水路货物班轮运!输业务经营》者应当?在班轮?航线:开航的?7日:前向社会《公布所?使用的船舶以及班期!、班次?和运: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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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货物班轮运输应!当按照?公布的班期、班次】运行;变更班期、班!次、运价《(因不可抗力变更】班,期、班次的除外)】或者停止《经营部分或者全部班!轮航线的水》路货物班《轮运输业务》经营者?。应当在变更或者停止!经营的7日前向【社会公布
—第二:十九条 水路旅【客运输业《务,经营者应《当向旅客提供—客票客票包括—纸质客票、电—子客票等乘船凭证】一般应当载明经营】者名称?、,船,舶名称、《始发港、目的港、乘!船时间、票价等基本!。信息鼓?励水路旅客运输业务!经营者?开展互联网售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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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水路旅【客运输业务经营【者应当以公布的票】价销售?客票不得对相—同条件的旅客实施】不同的票价不—得,以搭售?、现金返还、加价等!不正当方式》变相变更公布—。的票价并获取—不正当利益不—得低于客票载明的】舱室或者席位等级】安,排旅:客
水】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!者应:当向旅客《明示退?票、改签等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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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十条 》水路旅客运输—业务经?营者应当按有—关规定为军人、人民!警察、国《家综合性消防救【。援队伍人员、学生、!老幼病残孕等—旅客:提,。供优先、优惠、【免票等优待服务具体!办法由交通运输【部另行制定》
第三《十一条 水路—运输经营者》从事水?路运输?经营:活,动应当依法》经营诚实守信禁【止,以不合理的运价或者!其,他不正当方》式、不?规范行为争》抢客源、货》源及提供《运输服?。务
【水路旅客运输—业务经营者为招揽旅!客,发布信息必须真实】、准确不得进行虚假!宣传误导旅客—对其在经营活动中知!悉的旅客个人—信息应当予以保【。密
第《三十二条 水路旅客!运输:业务经营者应—。当配备具有相—应业务?知识和技能的乘务】人员:保持船?上,服,务,设施和?警告标识完好为【老幼病残孕等需要帮!助的旅客《提供无?障碍服务在船—舶开航前播报—旅客乘船安全—须知并及《时向旅客播报特殊情!况下的禁航等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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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水路!旅客运输《业务经营者》应当就运输服—务中的下《列事项以明示—的方式?向旅客作出》说明或者警示
】 (一)【不适宜乘坐客—。船的群体;
! (二)正确使】用相关?设施、设备的方法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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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,)必要的安全—防范和应急》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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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未向旅客开放的】经,营、服务场所和设施!、设:备;
— (五)可能危及!。旅客人身《。、财产安全的其他情!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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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— 水路运输经—营,者应当依照法—律、行政《法规和国家》有关规定优先运送处!置突发事件所—需物资?、设备、《工具、应急救援【人员和受到突—。发事件危害》。的人员重点保障【紧急、重《。要的:军事运?输
? 水》路运输经营者—应当服从交通运【输主管部门》对关系国《计民生物《资紧急运输的统【一组织协调》按照要求优先、【及时:运输
》 , 水路运输—经营:者应当按照交通【运输主管部门的【要求建立《运输:保障预案并建—立应急运输、—军事运输和紧急运输!。的运力?。储备
《第三十五条 水路运!输经营者应当按【照国家统计规—定报:送运输经营统—计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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