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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三章! 水路运输经—营,行为 》 第二十《条 :水路运输经营者【应当:保持相应的经—营资:。质条件按照国内水】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】核定的?经营范?围从事水路运输经营!活动     已!取得省际水》路运输经营》资格的水路运—输经营者和船舶可凭!省际:。水路运输经营资【格从事相应种—类的省内水路运【输但旅?客班轮?运输除外   】  已取得沿海水】路运输经营资格的水!路运输?经营者和船舶可在满!足航行条件的—情况下?凭,沿海水?路运输经《营资格?从事:相应种?。类的内?河运输 》第二十一条 水【路,运输经营《者不得出租、出借水!路运输经营》。许可:证件或者以其他【形,式非法转让水路【运,输经营资格 — 第二十二条— 从事?水路运输的船舶应】当随船携带船—舶营业运输证或者具!有同等效《力的可查《验信息不得转让【、出租?、出借或者涂改【船舶营业运输证遗】失或:。者,损毁的应当》及时向原《配,发机关?申请补?发 第二十三条】 水路运输经营者应!该按照船舶》。营业运输证》标定的?载客定?额、载货定额和【经营范围从事旅【客和货物运输—不得:超,载 :    《 水路运输经营【者使用客货》船或者滚装客船载运!危险货物时不—得载运旅客但—按照:相关规定随船押运货!物的人员和》滚装车辆的》司机:。除外 ? ,第二十四条 水路运!输经营?者应当与托》运人订立货物运【输合同对托》运人身份信息进行】查验托运《人托运?货物时应当向水【路,运输经?营者如?实提供?货物信息托》运危险货物的—还应当符合船舶【载,。运危险货物》安全监督管理—规定的有关规定【 :    水路—运输经营者收—到实名举报或者相】关证据证《。明托运?人涉:嫌在普?通货:物中夹带危险货物、!谎报:瞒,报托运危《险货物的《应当:对相关货物进行检】查水路运输经—营者发?现存在上述情形或】者,。托运人拒《绝接受检查》的应:当拒绝?运输并及时向水【路运:输管理部门和海事】管理机构《报,告未装船的》还应当及时向拟【装船的港《口经营人、港—口行政管理部门【报告     】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!。对托运人身份信【。。息、托?运货物信息进行登】记并保存《至,运,。输合:同履行完《毕后:6个月 《 第:二十五条 水路【运输经营者不—得擅:自,。改装客船、》危,险品船?。增加载客《定额、载货定额或】者,变更从事《散装液体危》险货物运输的种【类 第二十六条】 水路旅客运—输业务?经营者应当拒绝携】带或者托运》国家规定的》危险物品及其他【禁,止携带或者托—运的物品的》旅,客,乘船:船舶开航后发—。现旅客?随船:携带或者托运—国家: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!他禁止携带或者【托运的物《品的应当妥》善处理旅客应当予】以配合?     水路旅!客运输业《。务经营者应》当向社会《公布国家规定—。的不得随船携—带或者托《运的:物品清单 》 ,   ? 旅客应当持有效】凭证乘船遵守乘【船相关规定自觉接受!安全检查《 第二十》七条 水路旅—客班轮运输业务经营!者应当自《取得班轮航线经营许!可之日起60—日内开航并在开航的!。15日前通过—媒体并在该》航,线停靠的各》客运站点的明显位置!向社会?公,布所使用的》船舶、班期》、班次、票价—。等信息   【  旅客班》轮应:当按照公布的班期、!班,次运行变更》班期、班次、票【价的(?因不可抗《力变:更班期、班次的除】外)水路旅客班轮】运输业务《经营者应当在变更的!15日?前向社会公布停止】经营部分或者全部班!轮航线的经营者应当!在停止经营的30日!。前向社会公布并【。报原许可机》关备案 第二【十,八条 水路货物班】。轮运输业《务经营者应当在班轮!航线开航《的7日前向》社会公布所使用的】船舶:以及班期、班—次和:运价     货!物班轮?运输应当按照—公布的班期、班【次运行;变更班期、!班,次、运?价(因不可》抗力变更班期、班】次的除外)或者停】止经营部分或者【全部班轮航线—的水路货物班—轮运输业务经—营者应当在》变,更或者停止经—营的7日前》向社会公布 — 第:二十九条 水路【。旅客运输《业务经营者应当【向旅:客提供客《票客票?包括纸质《。客票、电子客—票等乘船凭证一般应!当载明经营》者名称、船舶名称】、始发港、目的【港、乘船《时间、票价》等基:本,。信息鼓励水路旅客】运输业务《经营者开展》互联网售票 —     水路旅客!运输业务《经,营者应当《以公布的票价销售】客票不?得对:相同条件的旅客实施!不同的?票价不得以搭—售、现?金返还、《加价等不正当方式】变相变更公布的票】价并获取不正当利】益不得低于》客票载明《的舱室或者席位等】级安排旅客  】   水《路,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!应,当向旅客明示退票】、改签等规定 第!三十:条 水路旅客运输业!务经营者应当按有关!规定为军《人、人民警》察、国家综合性【消防救援队伍人员】、学:生、老?幼病残孕等》旅客提?供,。优先、优《。惠、免票等优待【服务具体办法—由交通运输》部另行制定 第三!十一条 《水路:运输经营者》从事水路运输—经营活?动应当依法经—营诚实守信禁—。止以不合理》。的运价或者》。其他:不正:当方式、《不规范行为争—抢客源、《货源及?提供运输《服务     】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!营者为招揽》旅,客发布信息》必须真?实、准确不》得进行?虚假宣?传误导?旅客对其在经营活】动中知悉的旅—客个人信《息应当?予,以保密 《 第三十二条— 水路旅客运—输业:务经营者应》当配备具有相应业】务知识和技能的乘】务人员保持船—上服:务设:施和警告标识完好】为老幼病《。残孕等需要帮助的】旅客提供无》障碍服务在船舶开】航前播报旅客—乘船安全《须知:并及时向旅客播【。报特殊情况下的禁】。。航等信?息 第三十三条】 水:路旅:客运输业务经营【者应当就运输服【务中的?。下列事项以明—。示的方式向旅客作】出说明或者警示 】     (一)不!适,宜乘坐客船的群【体;  》   (二)正确使!用相:关设:施、设备的方法; !     (三【)必要的安全防范】和应急措《施;  》   (四)未【向旅客开《放,的经:营、:服务场所和》设,施、设备;》    》 (五)可能—危及旅客人身、财产!安全的其他情形【 第三十四—条 水路运输—经营者应当依照法】律、行政法》规和国家有关规定】优先运送处置突【发事件所需物资、】设备、工具、应急救!。援人员和受到突【发事件危害的人员重!点保障紧急》、重要的军事—运输   —  水路运输经营】者应当服从交通【运输主管部门—对,关系:国计民生《物资紧急《运输的统一组—织协调按《照要求?优先、及时》运,输     水】路,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!交通:运输主?管部:门的:。要求建立运输保障预!案并建?立应急运《输、军事运输和【紧,急运输的运力储备 !。 第三十《五条 水《。路运输经营》者应当按照国—家统计规定》报送运输经》营统计信息 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