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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章, 水路运输经营者】
第》五,条 申请经营水【路,。。运输业务除个人【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!物运输业务外—申,请人应当符合下【列条件
— (一)具【备企业法《人资:。格
? (二)有明!确的经营范围包【括经:营区域和业务种【类经营水路》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!还应当有班期—。、班次以及拟—停靠的码《头安排等可行的【航线营运计划
! (三)有【。符合:本,规定要?。。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!运力应当符合—附件1的要求
! (四)有符合!本,规定要?求的海务、机务管】理人员
《
《 (五)有符合本规!定要求的与其直接】订立劳动《。合,同的高级船员
【。。
(六)有!。。健全:。。的安全管《理机构及安》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!。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!。、安全监督》检查制度、》事故应?急处置?制,度,、岗位安全操—。作规程等安全管理】。制度
?
第六条 个—人只能申《请经:。营内河普通货物【运输业务并应当符合!下列条件
— (一)经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!。记的:个体:工商:户;
(!二)有符合本规【定要求的船舶且自】有船舶运力不—超过600》总吨;?
,
? (三)有安全】管理责任《制度、安全监督检查!制度、事《故应急处《。置制度、岗位安全操!。作,。规,程等安全管理制度】
第七条 —水路运输《经营者投入运营的】船舶应当符合下【。列条件
— (一)—与水路?运输:。。经营者?的经:营,范围相适《应从事?旅客:。运输的应《当使用普通》客船、客货船和滚】。装客船(统称为【客船)运输;从事散!装液体?危险货物运》输的:应当使用液化气体】船、化学品船、【成品油船和原油船】(统称为危险品船】)运输;从事普通货!。物运输、《包装危险货物—运输和散装》固体危险货物运输的!可,以使用普通》货船运输
】 (二)持有【有效的船舶所有权】登,记证书、船舶国籍】证书、?船舶检验证》书以:及按照?相关法律、行—政法规规定》证明船舶符合安【。全与防污染和—入级检验要求—的其他证书
! (三)符—合交通运输部—关于船型技术标准】、船龄以《及节能减《排的要求《
第八条 除【个体工商户》外水路运《输经:营,者应:当配备满足下列【要求的专《职海务、机务管理人!员
《 , (一《)海务、机》务管理人员数量【。满足附件2的要求;!
(二)!海务、机务》管理人员的从业【资历与?其经营范围相适应】
: ,。 1. 经【营普:通货船运《输的应当具》有不低于大副、大管!轮的从业资历;
!。 2. 【经,营客船、《。危险品?船运输的应当—具有船长、轮—机长:的从:业资历
》 根据船舶最!低安全配员标准【水,路运输经营者—经营的均为》。不需要配备船长、】轮机长或者大副、大!管轮的船舶其—配备的海务、—机务管?理人员应当具—。有不低于其》所管理船舶》船员的从《业资历
《
《 水路运输经营者】委托船舶管理企业】为其:提供船舶海》务、机务管理等服务!的按照国《内水路运《输辅:助,业管理规定的有【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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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九条 ?除个体?工商户外《水路运输经营者按】照有关规定应当配备!的高级船《员中与其直接订立一!年以上?劳动:合同:的高级船员》的比例应当》满足:下列:要求
【。。 (一)经营普通】货船运输《的高级船员的比例】不低:于,25%;《
《 :(二)?经营客船、危险【品船运输的高级【船员:的比:例不低于50%
】
,第十:条 交通《运输:部实施省际危险品船!运,输、:沿海省际客船—。运输、长《。江,干线和西江》航运干?线水上运输距—离6:0公里以上省际【客船运输的经营【许可
?
: : 其:他内河省际客船运】。输,的经营许可由水路旅!。客运输业务》经营者所在》地省级水路运输【管理:。部门实施作出许可决!定前应?当与航线《始发港?、挂靠港、目的港】所在地省级水路运输!管理部门协商协【商不成的应当报交通!运输部决定
】 : 省际普《通货船运《输,。、省内水路运输经】。营许可应当由—设,。。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!。民政府水路运—输管理部门具体实】施具体权《限由省级《人,。。民政府交通运输【。主管部?门决:定向社会公布
第!十一:条, 申请经营水路运输!业务或?者变更?水路运输经营范【。围应当向《其所在?。地设区的市级人民】政府水路《运输管理部门提交】申,。。请书和证明申请人符!合本规?定要求的相关—材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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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受理】申请的水路运输【管理部门不》具有许可权限的当场!核实申请《材料中的原件与复】印件的内容一—致后在5个工作日】内,提出:。初步:审,查意见并将全部【申请材料转报—至,具有:许可权限的部门
】
第:十三条 具有许可权!限的部门对》符合条件的应—当在20个》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!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!水路运输经营—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!。。营的船舶配发船【舶营业运输证—申请经营水路—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!应当在其国内水路】运输经营《许可证经《营范围?中载明不《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!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!予许可?的理由
》 : 推进国内水路】运输领域政务服【务事:项网上办理以—及国内水《路运输?经营许可证、船舶】营业运输证等—证书电子化》加强水路《运输:经营者和船》舶,相,关证照信息共—享
第十四条 除!购置或者光租已取】得相应水路运输经】营资格的船》舶外水路运输经营】者新增?客船、危险》品船运?力应:当经其?所在地?设区:的市级人民政府水】路运输管理部门向】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!提出申?请
》。 具有《许可权限的部门【根据:运力运量供求情【况对新增运力申请予!以审查根据》运力供求情况—需,。要,对新:增运力予以数—量限:制时:依据:经营者的经营规【模、管理《。。水平、安全记录、】诚信经营记录等【情况公开竞争择优】作出:许可决?定
水路!运输:。经,。营者新增普通货【船运力应当在—。船舶开工建造—后15个工》作日内向所在地【设区的市《级人民?政,府水路运输管理部】门备案?
第十五条 交通!运输部在特定—的旅:客班轮运《输,和散装液体》。。。危,险货物运《输航线、水域出现】运力:供大于求状况可【能影:响公平竞争》和水路运输》安全的情形下可以】决定暂停对特定【航线、水域的旅【客班轮运《输和散装液》体,危险货?物运输新《增,运力许可
! 暂停新增运—力许可期间》对暂停范围内的新】增运力?申请:不予:许可对申请投入【运营的船舶不予配】。发船舶营业运—输证但暂停决定生】效前:已取得?新增:运力批准且已开工建!造,、购置或者光租的船!舶除外?
第十六条 【交通运输部对水路】运输市场进行监测分!析水:路,运输市场运力状况】定期公布监》测结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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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特定】的旅客班《轮运输和散》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!航线、水域暂停新增!运力许可的决定应当!依据水路运》输市场?监测分析结》果作:出
【采,取暂停新增运—力许可的运》力调控措施应当符合!公开: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!在开始实施的6【0日前向社》会公告说《明采取措《施的理由《以及采?取,措施的范围、期限等!事项
第十七【条 国?。内水路运《输经营?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!年船舶营业运输【证的有效期按照交通!。运输部的有关规定】确定水路《运输经营《者应当在证件—有效期届满前的3】0日:内向原许可机关提】出换证申请原许可】机关应当《依照本规定进行审】查,符合:条,件的:予以换发
第十八!。条 :发,生下列情况后水路运!输经营者应当在15!个工作日内以—书面形?。式向原?。许可:机关备案并》提供相关《证明材料
! (:一):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!股东:发生变化;》
—(二)固《定的办公场所发【生变:化;
】(三)?海务、机务管—理人员发生》。变化;
《。
(四【)与其直接》。订,立一年?。以上劳动合同的【高级船员的比例发】生变化;
! (五)《经营的船《舶发生?较,大以上水上交—通事故;
— (六—)委托?的船舶管理企业发生!变,更或者委托管—理,。协议发生变化—
第十九条— 水路运输》经营:。者终止?经营的应当自—终止经?。营之日?起15个工》作日内?向原许?可机关办理注—销手续交回》许可证?件
》 :已取得船舶》营,业运:输,证,。的船舶报废、—转让或者变》更,经营者应当自—发生:上述情况之日—起15个工作日内向!原许可机关办理船】舶营业运输证注销】、变更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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