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, , 第四章 法律责】任 第二十八!条,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海事管理机构应【当责令建设单位、】主,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!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活!。动并采取安全防范措!施     (】一)因恶劣自然【条,件,严重:影响作业或者活【动,及通航安全的; !    《(二)?。作业或者活动水域】内发生水上》。。交通事故《或者存在严重危害水!上,交通安全隐患危及周!围人命、《财产安?全的 第二十九】条 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!事管理机构》。应,当责令改正;拒不改!正的应当责》令其停止作业或者】活动   —  (一)建设单】位、主办单位或者施!工单位未落实安【。全生产主体责任【的;  》   (《二)未按《照规:定设置相关的安全】警示标?志、配备必要—的安全设施或者警】戒船的;  【。   (三》)未经许可擅自更】换或者增加作—业或者活《动,船舶、海上设施或】者内河浮动设施的;!    》 (四)未按—。照规定采《取,通航安全保》障,措施进行水上—水下:作业或?者活动的;》     (【五):雇佣不符合安全标准!的船舶、海上设【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!进行水?上水下作业或者活】动的 第》三十条 违反本【规定隐瞒有关情【况或者提供虚—假材料以欺骗或者其!他,不正当手《段,取得许可《证的由海《事管:理机:。构撤销其水上—水下作业或者活动】许可收回其许可证】处50?0,。0元以?上3万元《以下的罚款 第】三十:一条 在管辖—海域内有下列—。。情,形之一的海》事,管理机构应当责令】改正对违法船舶、海!上设施?的所有人、经—营人或者管理—人,处3:万元以上30万元以!下的罚款对船长【、责任船员处300!0元以上3万元以下!的罚款或者暂扣船员!适,任证书6个月至【12个?月;情节严重的吊销!船长:、责任船员的船员适!任证书     !(一)船《舶、海上设》施未取得许可—证或者使用涂改、非!。法受让?的许可证从事—施工作业《。的;     (!二)未按照许可明确!。的作业?方案、保障措—施、应?急预案和责任—制度相?关要求开展施工作业!的; 《。    (三—)超出核定》的安全作《业区进行《。施工作?业的 《    从事可【能影响海上》交通:安全的水上水—下活动未按规定【提,前报:告,海事管理机》构的: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!法船:舶、:海上设施的所有人、!经营人或者管—理,人处1万元以上3万!元以下的罚款对船】长、责任船员处20!00元以上2—万元以?下的罚款 第【。。。三十二条 在内河】通航水域或者岸线】上进:行水上水下作业或】者,活动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!事管理机构应当【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!者活动责令限期改正!处5000元以上5!万元以下的罚款【 : ,   (一)未取】得,许可证擅《自进行水上水下作】业或者活《动的;?     —(,二,。)使用?涂改或者《非法受让的》许,可证进行水上水【下,作业或者活动的; !    《 (:三)未按照本—规定报备水上水下】作业的?;     (四!)擅:自扩大?作业或者活动水域范!。围的 第》三十三?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海事管理机—构应当责《令停止作业或者【活动可以处2—。000元以》下的罚款   】  (一)未按有关!规定申请发布—航行警告、航—行通告即《行实施水上水下【作业或者活动—的,;  《   (二)—水上水下作业—或者活动与航行【。警告、航行通告【中公告的内容不符的! 第三十》四条 未《按照本规定取—得许可?证擅自构《筑,、,设置的水《上水下构《筑物:。或者设施船舶不得】进,行靠泊?作业影响通航环境的!应当责令构筑、【设置者限期搬迁或者!。拆,除搬迁?。或者拆除的有关【费用由构筑、—设置:者,承担 第三—十五条 违反本规】定建设单位、主办】单位或者施工单【位在管?辖海:域内未对有》碍航行和作业—。安,全的隐患采取设置标!志,、显:示信号等措》施的海?事管理机构应—当责令改《正处:2万元?以上2?0万元以下的罚款】    》 建设单位、主【办单位或《者施工单位在内河】通航水域或者—岸线水上水下作【业或者活动未按照】规定采取《设置标志、显示信】号等措施的海事【管理机构应当责令】改正处?50:00元以上5万元】以下的?罚款 ? 第三十六条 【海,。事管理机构》工作:人,员不:。按法定的条件—进行海事行政—许可或者《不依法履行职责进】行监督检查有—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弊、玩》忽职:守等行为的由其所】在机:构,。或上级?机构依法处理;构】成犯罪的由司—法机关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