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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章, 法:律责任
【第二十八条 —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海—事管理机构应当【责令建设单》位、主办单位—或者施工单位立即停!止作:业或者?活动并采取》安全防范措施
】 : (?一)因恶劣自—然条件严重》影响作?业或者活动及—通航安全《的;:
》。 (二?。),作业或者活动—水域内发生水上交通!事故或?者存在严《重危害水上交通安】全隐患危及周围人命!、财产安全的
【
第二十九条 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海事】管理机?构应:当责令改正;拒【不改正的《应当责令其停止作业!或,者活:动
》 , (一)建设单【。位、主办单位—。或者施工《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!主体:责任:的;
《 《(二)未按照规定设!置相关的安全—警示标志、配—备必:要的安?全设施或者》警,戒船的;
— ? (三)《未经许?可擅自?更换或者增加作【业或者活动船舶、海!上设施?。或者内?河浮动设施的;
】
(四)未!按照规定采取—通航: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水!。上水下作业或者活】动的;
— (五)雇佣不!符合安全《标准的船舶》、海上设《施或者内《河,浮动设施进行—水上水下作》业或:者活动的
第三十!条 :违反本规定隐—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!虚假材?料以欺骗或者其他不!正当手段取得许可】证的由海《事管理机构撤销其水!。上水下作业或者活】动许可收《回其许?可证处500—0元以上3万—元以下?的罚款
》第三十?一条 ?在管辖海域内有【下,。列情形之一的—海事管理机构应【当责令改正对—违法船?。舶、海上设》施,的所有人、经营人或!者管:理人处3万元以【上30万元以下【的罚款对《船长、责任船员处3!0,00元?以上3万《元以下的《罚款或者暂扣船员适!任证书6个月至【12个月;情节【。严重的吊销船长、责!。任船:员的船员适任—证书
【 (一)船舶、海】。上设施未取得许可】证或者使用涂改、】非法受?让的许可证从事【。施工作业的;
! (二》)未按照许可明确的!作业方?。案、保障措施、应】急预:案和责?任制度相关要求开展!施工作业的;
【
, (三—)超出核定的安全】作业区进行施工【作业的
》。 , 从事可能影响!海上交?。通安全的《水上水下活动未按规!定提前报告海事【管理机构的由—海事管理《机构对违法船舶【、海:上设施的所有人【。。、经营人《或者管?。理人处?。1万元以上3—万元以下《。的罚款对《船,长、责任《船员处2《。0,00元以上2万元以!下的罚款
》
第三十二条 【。在内河?。通航水域或者岸【线上进行水上水下】。作业或者活动有【下列情形之一—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!责令立即停止作业】或者:活动责令限期改正处!50:00元以上》5万元以下》的罚:款
(一!)未取?得许可证擅自进【行水上水下》作业或者《活动的;
【 (二)使用】涂改或者非》。法受让的《许,可证进行水》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!的;
】(三)未按》照本规定报备水【上水下作业的;
】。
: ?(四)擅自扩大作业!或者:活动水域范围—的
?第三:十三条 有下—。列情形之一的海事】管,理,机构:应当责令停止—作业或者活动可以处!2,0,00元以下的罚款】
,
(一)未!按有:关规定?申请发布《航行警告《、航行通告即行【实施水?上水下作业或者活】动的:;
【。(二:)水上水《。下作:业或:者,活动:与航行警告、—航行通告中公—告的内?容不符?的
第三十四【条 未按照本—。规定取得《许可证擅自构筑、】设置:的水上水下》构筑物或者》设施船舶不得进行】靠泊作业影响通【航环境的应当责【令构筑、设》置者限期搬迁或者】拆除搬迁或者拆【除的有关费用由构筑!、设置者承担
第!三十五条 》违反本规《定建:设单位、《。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!位在管辖海域内未对!有碍航行和》作业安全的隐—。。患采取?设置标志、显示【信号等措施的海事】管理机构《应,当责令改正处2万】元以上20万—元以下的罚》款
— 建设?。单位、主办单位或】者,施工单?位在内河通航—水域或者岸线水上水!下作业?或者活动《未按照规定采取设置!标志:、显示信《号等措?施的:海事管理机构应【当,责令改正《处5000元以上5!万元:以下的罚款
第】三十六条 海事【管理机构工》作人员不按法定【的条件进行海事【行政:许,可或者不依法履【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!有滥用?职权、徇私舞—弊、玩忽职守等【行,为的:由其:所在机构或》上级机构《依法处理;构—。成,犯罪的?。由司法机关依—。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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