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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章 法律—责任
—第二:十,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海事管理机【。构应当责令建设单】位,、主:办单位或者》施工单位立即停【止作:业或者活动并—采取安全防》范措施
— ?(一)因《恶劣自然条件—严重影响作业或者活!动及通?航安全的;
】 (二)—作业或者活动水域内!发生:水上交通《事故或者存在—严重:危害水?上交通安全隐患【危,及周围人命》、财:产安全的
—第二十九条》。 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》海,。事管理机构应当【责,令改正;拒不改正】的应当?责令其停止》作业:或者活动
【 (一)建【设单位、主办单位或!者,施,工单: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!体,责任:的;
】。(二:)未按照规定设置】相关的安《全,警示标志、配备【必要的安《全设施或《者,警戒船的;
! (三)》未经许可擅》。自更换或者》增加:作业或者活动船【舶、海?上设施或者内—河浮:动设:施的;
!(四:)未按照《规定采取通航安全保!障措施进行水—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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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五》)雇佣不符合安全】标准的船舶、—。海上设施《或者内河浮动设【。施进:行水上水下作业【或者活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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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违反本!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!者提供虚假材—料以欺骗《或者:其他不正当》手段取得许可证【的,由海事管理机—构撤销其《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!动许可?收回其许可证处5】000?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!罚款
第三十一条! 在管辖海域内有】下列情形之一的【海事管理机构应【当责令改正对违法船!舶、海上设施的【所,有人、经《营人:或者管理人处3万】元以:上30?万元以下《的,罚款:对船长、责》。。任船员处300【0元以上3万元【以下:的罚款或者暂—扣船员适任》。证书6个月至12个!月,;情节严重》的吊:销船长、责任船员】的船:员适:任证书
!(一:),船舶、海上》设施未取得许可证或!者使:用涂改、《非法受让的许可【证从事施工作业的】;
【(二)未《按照许?可明确的作业—方案、保障措施、应!急预:案和责?。任制度?相关要求开展施工作!业的;
!(三)?超,出核定的安全—作业区进行施—工作业?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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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—事可能影响海上交】通安全的水上水【下活:动未按规定提前报】告海事管理机—构的由海事管理机构!对违法船舶》、海上?。设施:的所有人、》经营人?或者:管理人处1》万元:以上3万元以下的】罚款对船长、责任船!员处2000元以】上2:万元以下的罚款
!第,三十二条 在—内河通航水域或者】岸线上进行》水上水下作业或者】活动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海?事管理机构应当责】令立即停止作业【或者活动责令—限期改正处》5,000元以上—5万元以下》的罚款
》。 (一—)未取得许可证擅自!进行水上水下作业】或者活?。动的;
— ,。 (二《。)使用涂改或—者非法?。受让的?许可证进行水—上水下作业或者活】。动的;?
》 ,(三)未按照本规定!报备水上水下作【业的;
!(四)擅自扩大【作业或者活动—水域范围的
【第三十三条》 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海【事管理?机构应当责令—停止作业或者活【动可以处2000元!以下:的罚:款
(一!)未按有关规定申请!发布航行警告、航】行通告即行实施水上!水下作业《或者活动《的;
【。 (二)水上水下】作业:或者活动与航行警告!、航行通告中公【告的内容《。不符的
第—三,十四条? 未按照本规定取得!许可证擅《自,构筑、设置的水上】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!。船舶不得进行靠【泊作业?影,响通航环境的应当】责令:。构筑、?设置者限期搬迁或者!拆除搬迁《或者拆除的有关费】。用由构筑、设—置者承担
第三】十,五条 违《。反本规定建设—单,位、主办单位—或,者施工单位》在管辖海域内未【对有碍航行和作业安!。全的隐?患,采取:设置标?志、显示信号等【措施的海事》管,理机构应《。当责令改正处2万元!以,上20万元》以下的?罚款
— 建设单》位、主办单位或者施!工单位在《内河:通航水域或》者岸线水上水下作业!或者活动《未按照?规定采取设置标志】、显示信号等措施的!海事管理机构应当】责令改正处5000!元以上5万元以【下的罚款
第三十!六,条 海事管理机构】工作人员不》按法定的条件进行海!事行政?许,可或者不《依,法履行职责进行【。监督:检查有滥用职权、】徇私舞弊、玩忽【职守等行为的—由其所在机构—或上级机构依法处理!;构成犯罪的由司法!机关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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