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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!三章 集体建设用】地使用权抵押 ! 第二?十七条? 集体建设》用地:所有权不得抵—押 】 第二十八条 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】权抵押当事人—应当委托具》备资质的《估,价,机构对其抵押土地使!用权及?其地上建筑物—、附着物进行价值】评估: ? 《 ,第二十九条 集体】建,设用地使用权抵【押应当签订》书面合同并到国【土资源?行政主?管部门办理抵押登】记 — : 第三十条 —。办理集体建设—用地使?用权抵押登》记需要提供下列【材料 》    《(一:),抵押登?记申请;  ! , (二)集体建设】。。。用地使用证; 【    (【三):。主债权合同》和抵押合《同;  【  (四)》抵,押人和抵押权人营】业执照副本; 【    (五】)抵押人和》抵押权?。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!明;:    (】六,)其他有关》资料 》 第三【十一条 抵押期间!抵押人?转让已办理抵押登】记,的集:体建设用地使用权】的应当提前通知抵押!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该!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!已抵押的《情况;抵押人未【通知:抵押权人或》。者未告?知,。受让人的转》让行为无效 】 第三十】二条 ?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!权抵押的债务人不】履行债务时》债权人有权依—法处分抵押的集体】建设用?地使用权  !   因处分抵押】。财产而取得集体建】设用地使用》权和地上《建筑物、其他附着物!所有权的应当办理】过户登记 !  :  抵?押,权实现后不得改变土!地所有权性质— : 第三十】三条: ,抵押:权因债务清偿或【者其他原因而灭失的!应当办理注》销,抵押登记 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