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四章》 项目资金管理【
第二十六条! 土地》整,治项目?资金:来源主?。要包:括新增建《设用地土地有—偿使用费(》以下简称《新,增费:)、土地出让金收入!中用于农业土—地开发的资金—等
? 土地—整治项目资金纳入】。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!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截留、挤占或挪】用,土地整治《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!家、省等有关规【定的使用范围安排】使,。用
第《二十七?条 :。。 中央《、省补助我市的土地!整治项目资》金,省返:还我:市新:增费:市、县?分成部分和市级【。计,。提的用于农》业土地开发的土地】出让收入《采取因素法、按规】定比例分成的—方式分配
第【二十八条 土地整治!项目资金实行预【、决算?管,理
县】(市、?区)国?土资源?主管部?门负责指导》和,。督促项目承担单位】开展:竣工项目工程结算】及,财务决算编报工【作负责项目工程结】算报告初《审工作并协助—财政部门做好审核】相关工作
—第二十九条》 土地整《治项目?资金实?行国库集中支付【制度和申请拨—款制度?
: 项》目结转和结余—资金的管理按照【财政拨款结》。转和结?余,资金管理的有关【规定执行
第【三十条 土地整【治项目资金实行专】账核算制度
】 县(市、区)!国土资源主管—部门:按照国家有关—财务:会计制度规定做好土!地整:治项目?资,金专账核算工—作及时?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!决算并严格按照批准!下达的?预算:合理安排使用资金】不得扩大支出范【围提高开《支标准;不得—用于土地整治—支出范围以外的其他!支,。出确保资《金专款?专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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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十一条》。 土地整治相关支出!。范围包括基本—农田建设支出、土】地整理支出、耕地开!发支出、基本农【田保护支出、土地】整治:管理支出
【 , 土地整治项目】支出包括《。工,程施工费、设备费、!其他:费用和不可预见【费其他费用》包括前期工作费【。、工:程监理费、竣工验收!费、业?主,管理:费和拆迁补偿费支出!标准按照山东省土】地开发整理项—目预算定额标准【(鲁财?综〔2014〕6】5 号)的规】定执行预算定—额标准?中,没有规定的》可参照当地相—关,。工程建设的》预算定额《标准执行
—。第三:十二条 土地整【治,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下!。。列支:出
— (一)项目区【外不直?接与项目《相配套的道路工程】、灌溉与排水工程、!电力工程和村庄【改造等基础》设施建设工》程支出
!(二)与项目实施无!关,的车辆、机》械等设?备购:。置;以及农业生【产用具、设备等【不属于项目规划设计!需要的?设备购置支》出
》 (三)》办,公场所改扩建—、发放奖金津—贴、补充工作经费】。、平衡?。。公共预算
【 (四》)对外投资》;赞助和捐赠支【出,;支付的《滞纳:金、罚款、》违,约金、赔偿金以【及,与项目实施》。无关的其他支—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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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【为土地整治项目配套!的灌溉与排水工【程按规?定,。需有关部门批准【的应按规定程—。序报:经,批准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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