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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! 工程许《可 】 第十!八条 工程开工前】建设:单位应当按照国家】有,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!县级:以上:。人民政府建设行【政主管部《门申请领取施工【许可证?。;国务院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!下的小型工》程除外 第—十九条 工程投资】额,。在30万元以下或】者建筑面积在3【00平方米以—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!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! 第二《十,条 按照国》务院规定的权—限和程序批准开工】报告:的市政工程不再领】取施工?许可证 《。 第: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!应当自领取施工【许可:证之日起3个月内】开工因故不能按期】开工的应《当在期满前向发证】机关申请延期并说】明理由?。。;延期?以,两次为限《每次不超过》。3个月?既不开工又不申【。请,延期或者超》过延期次数、时限的!施工:许可证自《行,废止 第二十【二条 在《建的市政建设工程因!故中: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!。当自中止施》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!发证机关报告—报告内容包》括中止施工的时间、!原因、在施部—位、维?修管:理措施等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】筑工程的维护管【理工作 》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!务院有关《规定批准开工报告】的市政?建,设工:程因:故不能按期》开工或者中》止施工的《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!报告情况因故—。不能按期开》工超过六个月的【应当重新办理—。。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! 第二十四—条 从事《市政建设活动的施工!企业、勘《察单位、《设计单位《和工程监理单位按】照其拥有的注—册资本?、专业技术人员、技!术装备和已》完成的工程业—绩等资?质条件划分为不同】的资质?等级:。经资质?审查合?格取:得相应等级的—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!资质等级《许可的范《围,内从事市政建设活动! 第二十五条 有!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建?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!有关规定办理—申,请批准?手续     】。(,一)需要临时占用规!。划批准范《围以外场地的; 】  :   (二》)可能损坏道路、】管线、电力》。、邮电通讯等公【共设施的; —     (三)】需要临时停水—、停:电、中断道路—交通的?;     【(四)需要进行爆】破作业?的;   —。  (五)》法律:、法规规《定需要办《理报批?手续的?其他情?形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