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三章 工—程许可
】。
!第十:八条 ?工,程开工前建设单位】应当按照国家—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!地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申【请领:取施工许可证;国】务,院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!以下的?小型工程除外
【
第十九条 工【程投资额在30万元!以下或者建》筑面积?。在300平方米以下!的建筑工程可以不】申请办理施工许可】证
第二十条 】按,照国务院规》定的权限《和程序批准开工报】告,。的市政工程不—再,领取施工许》可,证
第二》十一条 建设单【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!可证之日起3个【月内开工因故—。。不能按期开工—的应当?在期满?前向发证机关申【请延期并说明理由】;延期以两次为限】每次不?超过:3个月既不开工【又不申请延期或【者超过?延期次数、时—限的施工许可证自】行废:止
第二》十二条? 在建的市政建设工!程因故中《止施工的《。建设单位应当自中】止施工之日起—1个:月,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!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!的时间、原因、【在施部位、维修【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!定做好建筑工程【的,维护管理工作
】第二十?。三条 ?按照国务院》有关规定《。批准:开工报告的市—政,建设工程因》故不能?按期:开工或?者中止施工》的应当及时向—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!。故不能?。按期:开工: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!新,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!手,续,
第二十四条 】从事市政建设活动】的,施工企业、勘—察单位?、设计单位和工程监!理单位按照》其拥有的《注册:资本、专业技术人】员、技术装备和已】。完成的工程业绩等资!质条件划分为不同】的,资质等级经资质【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!级的资?质证书?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!许可的范围内从事】市政建?设活动?
第二十五条【 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建设》单位应当按照国【家有关规定办理申】请批准手续
—
《 (一)需要临时】占用规划《批准范围《以外:场地:的;
《 (》二)可能损》坏道:路、管?线、电力、邮电【通讯等公共设施的】;
:
(三)】。。需要临时《停水:、,停电、中《断道路交通的;
! (四)需】要进行爆破作—业,的;
?
》(五)法律》、法规?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!续的其他情形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