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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— 工:程许可? , ! 第十八条 !工程:开工前建设单位应】当按照国家》有,关规定?向工:程所在地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建设行政】主,管部门申请领—取施工许可》证;国务院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确定的】限额以下的小—型工程?除外 ? 第十九条 —工程投资《。额,在30万《元以:。下或者建筑面积在】300平方米以下的!建筑工?程可以不《申请办?。理施工许可证 【 第二十条 —按照:国务院?规定的权《。限和程序批准开【。工报:告的市?政工程不再》领取施?工许:。可证 ? 第二十《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!自领取施工许—可证之日《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!不能按?期开工的应当—在期满前向发证机】关,申请延期并说明【理由;延《。期以两次为限每次】不超过3个月—既不:。开工又不申请延【期或者超过》延期次数、时限的】施工许?可证自行废止 第!二十:二条 在建》的市政建《设工程因故中—止施工的建设—单位:应当自中《止,施工之日起》1个月内向发证机】关报:告,报告内容包括—中止施工《。的时间、原因—、在施部位、维修管!理措施等《并按照规定做—。好建筑工程的维【护,管理工作 》 第二十三条 按照!。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!开工报告《的市政建设工程因故!不能按?期开工或者中止【施工的应当及时【向批准?机关报告情况—因故不能《按,期开工超《过,六个月的应当重新】办理:。开工:报告的批准手续【 第二十四—条 从事市政建设活!动的:施工企业、勘察单】位,、,设计:单位和?工程监理单位按照】其,拥,有的注?册,。资本、专业技术人员!、技术装备》和已完成的工—程业绩等资质条【件划分为不同的资】质等级经《资质审查合格取【得相应等级的资【。质证书后方可在其】资质等级许》可的:范围内?从事市政建》设活动 》。第,二十五条 有—下列情形之一的建】。设单位应当》按照国家有》关规定办理申—请,批准手续   】  :(一)需要临时【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!外场地的;  】   (二)—可,能损坏?道路:。、管线、《电力、邮电通—讯等:公共设施的》;,     (【三)需要临时停水、!停电、中断道路交】通的;     !(四)?需要:进行爆破作业的;】     (五】)法律、法规—规定需要办理报批】手续的其他情形【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