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。
:
? ,第二章 招》投标
第三!条 市政》基础设施工程(以】下简:称工程)的施工【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!00万元人民—币以上或者项—目总:投资在3000万】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!进行:招标
?。
,第四条 工—程招标可采用公【开招标、邀请招标和!议标的方式》
第?五条 ?。 市: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!。投资总额在3—00万元以上、50!00万以下的工业、!交通建设项》目和投资总》额在3000万以下!的民用建设项目的】招标:。投标工?作
第六条 【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?得违:反法律、行政法规】。规,定限制或者排斥【本地区、本系统以】外的法人或者其【他组织参加投标不】得以任何方式非法】干涉施工《招标投?标活动?
第?七条 工程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经【县级: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批准【可以不?进行施工招标—
? (一)—停建或者缓建—后恢复建设的单【位工: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!更的;?
,。
(二【)施工企业自建自】。用的工程且》该施:工企业资质》等级:符合工程要求的;
!
《 (:三):在建:工程追加的附属【小型工程或》者主体加层》工程:且承:。。包人未发生变更的;!
,。
(四)法!律、法?规、规章规定—的其他情形
第八!条, 依法《必须进?行施工招《标的工程招标人自】行办理?施工招标事宜的【应当具有编制招标】文件和组织评—标的能力《
: (一)【有专门的施工—招标:。组织机构;
! (二)有与工】程规模、《。复杂程度《相适应并具》有,同,类工程施工》。招标经验、熟悉有关!工程施?工招:标法律法规的工程】技术、概预算及【工程管理的专业人】员
【不具备上述条件的】招标人?应当委?托具有相应资格的】工程招标代》。理机构代《理施工招标
第】九条 《招标人自行办理施】工招标事宜的应当】。。在发布招《标公告或《者发出投标邀请书】的5日前向工程所】在地:县,级以上地方》人民:政府:建设行?。政主管?部门备案并报送下】列材料?
(一)!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!理审批手《。续的各项批准文件;!
》 (二)《本办法第八条所列】条件:的证明材料包括专】业技:术人员的《名单、职称证书或】。者,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!作经历的证明—材料:。;
《 (三)—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规《定的其?他材料
》 招》标人不?具备自行办》理施工招标事—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应当自收到》备案材料之日—起5日内责令—招标人停止》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!。宜
第十条 】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!资或者国《有资金投资》占控股或者主—导,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施!工招标的工程—项目应当进入有【形建:筑市场进《。行招:标投标活动
【第十一条 依【法必:须进行?施工公开招标的【工程项?目应当在国》家,或者地方《指定的?报刊:、信息网络或者其他!媒,介上发?布招标公告》并同时在中国工【程建设和建筑业【信息:网上发布招》标公:告
第十二条 !招标人采用邀请招】标方式?的应当向3》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!的施工企业发出投标!邀请书?
第十《三条 招标—人可以根据招标【工程的?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!行资格预《审也可以《委托:工程招标代》理机:构对:投标申请人进行资】格,预审实?行资格预审的招标】工程招?标人应当在招—标公:告或者投标》邀请书中《载明资格预审的条】件和获取《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!。。
招标】人不得强制投标【人组:成联合体共同投标】不得限制《投标人之间的竞【争
第《十四条 两个以】。。上施工企《业可以组成一—。个联:合体签订《共同投标协议以【一,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!投标联合体》各方均应当》具备承担《招标工程《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!专,业的施工企》业组成的联合体【按照:资质等?级低的施工》企业的业务》。许可范围承揽工【程
第十五条【 任?。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,将依法?必,须进行招标》的项目化整为零或】。者,以其他?任何方?式规避招标
—
第十六条》。。 工程施工招【标投标应遵循—公平、公《正、科?学、择优的》原则严格程》序、强化《责任、提高工作效】率,和服务?水平
第十—七条 《。凡从事?工程施工《。招标投标活动—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!员均须依照国—家,和省的规定及本【规定对招标》投标工作负责并【承担相关责任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