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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,。章 拆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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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八条 建设项目【经城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选址—。定点后需《。要拆迁房屋及—其附属物《、市政?公用设施和其他建筑!物、构?筑物:的,应持下列《资料向市、县(市】)、上街区人民【政府城?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!提出申请《
(一)】建,设项目批准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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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二:。),建,设用:地规划许可证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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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国】有土地使用》权批准文件;—
(四【),拆迁:。计划和拆迁方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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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五)办【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!构出具的拆》迁补:偿安置?。。资金证明
第九】条 市、县(市)、!上街区人民政—府城市建设拆迁【管理部门应自接【到,申请之日《起三:十,日内对符合下列条】件的发?给房屋拆《迁许可证;对不符合!条件的?应当予以书面答复】并说明理《由
(【一,。)提供的资料齐全】、合法、有效—;
《 (?二)用于补》偿、安置的资金【或房源?已经落实并能满足】拆迁补偿安置—的需要;
】 (三)补》偿、安置计划—。符,合本条例规定
! : 未:取得房屋拆迁—许可证的不得实施拆!迁
?第十条 拆迁—补,偿安置?资金应当全》部用: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!置不得挪作》。他用
【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!应当在城市》建设拆迁管理部【。门监:督下:使用
《第十一条《 市、县(》。。市)、上《街区人?民政府城市建设【拆迁管理《部门在发放》房屋:拆迁:许可证?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!迁,许可证中载明—的拆迁人、拆迁范】围、拆迁期限等【事项以房屋拆迁公】告的形式《予以公布拆迁人【应当:及时将房屋拆迁公】告,的内容告知被—拆,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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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【建设拆?迁管理部门、拆迁】人和拆迁单》位应当及时向被拆】迁人做好宣传、解】释工作
》第十二条 拆迁【人应当在房屋—拆迁许可证》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!迁期限实施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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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房?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!。拆迁期限最长不超过!一年拆迁人在—规定:。的拆迁期限内—未完:成拆迁的应当在【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!核发:房屋拆迁许可证的】城市建设拆》迁,管理部门申》请延期城《市建设拆《迁管理部门应当在】收,到延:。期,申请之日起十日【内给予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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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拆迁期限》经批准延《长的城?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!应当:将变更后的房屋拆】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!。予以公?告
?第十三条 拆迁人】可,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!托持有房屋拆迁资格!证书:的拆迁单《位实施拆《迁
— 城市建设拆迁管】理部门?和临时性机构不得作!为拆:迁人也?不得:作为:。。拆迁单位接受委【托,实施:拆迁
第十四【条 :拆迁人?委,托拆迁的应当向【被委托的拆迁—单位:出具:委托书并《订,立拆:迁委托合同拆迁人】应,当自拆迁委托合同】订立之日起十—五日:内将拆迁《委托合同报城市建设!拆迁管理部门备案】被委托的拆迁单【位实施拆迁时—应当出示委》托书
拆!迁人:委托拆迁单》位实:。。施拆迁应当向拆【迁单:位支付拆迁服务【费,拆迁服务费由双方根!据,国家和省有》关规定协商确—定并在委托合同中】载明
】拆迁:人不得分项委—托被:委,托的:拆迁单位不得—。转,。让拆迁业《务
第十五—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!拆迁范围内不—得,进行下列活动
】 ?(一)新建、—改建:、扩建?。房屋及其附属—物和其他《建筑物、构》筑,物;
》 , (二?),建立新的房屋租赁】。关系;?。
《 (三)改变—房屋、土地用途【
: 市》、县(市《)、上?街区:人民:政府城?市建:设拆迁管理部—门应当就《前款所列事项书【面通知有关部—门暂停办理相—关手:续并在拆迁》范围内予《以公告?通知:和公告应当载明【拆迁:范围、暂停事项【。。和暂停期限》。暂停期?限不得超过一年;拆!迁人: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!必,须经市、县(—市)、上《。街区人?民政府城市建—设拆迁管理部门【批,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!超,过一年
第十六】条 :从事:城市建设拆迁业务的!工作人员应当通【过有关法律、业【务、技术知》识的培训考核
【
第十七条 拆迁】公告:发布后拆迁人—和被拆迁人、房屋承!租人应就下列事【项在规定的拆—迁期限?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!协,议
》 (一)补偿方式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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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货】币补:偿,金额:;
《 (三)原房状】况及:产权调换房屋—状况:;
—(四)结算方式;】
? (?五,)搬迁期限、搬迁过!渡方式和过渡期限;!
》(,六)违?约责任与纠纷解决】办法;
《
(》七,)拆迁补偿安置协议!变更的?条,件;
(】八)当事人双方【认为需要约定—的其他条《款
《 : 拆:迁补偿安置协—议的:示范文本由》市,。人民政府《城市建设拆迁管理】部门拟制《供拆迁当事人参照使!用
第十》八,条 拆迁《市政:、供水、供气—、供热、交》通、消防、人防【、园林、《环卫、供《电、邮政、通信、广!播、:。电视等公用设施拆】迁人与?有,关,部门应当按照有关】法律:、法规的规定就修复!、还建、《补偿等事宜进行协商!并签订协议;协【商,不成的由城》。市建设拆迁管理【部门调解
第十九!条 拆?迁中涉及军事设施】、教堂、寺》庙、文物古迹和【古树名木《的依照?有关法律、》。法规的规定办理
! 《。拆迁中发现》的无:。主财:。物应上缴市》。、县:(市)、上街区人】民政府
第二十条! 拆迁房《屋及其附属物和其他!建,筑,物、构筑物有下列】情况之一的拆迁人应!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!报拆迁管理部门【审核同意经公证机关!公证并办理证据保】全、:补偿费提存后可先】行拆迁
— (?一)产权不》明或所有权人下落】不明:的;
【(二)产权有—纠纷:尚未:解,决而城市建设又【急需拆迁的;
【
(三)【产权共有人对补【偿安置方《式达不成协议的【;
(【四)房产管理—部门代管的》
第二十一条 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!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!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!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!可以依?法向仲裁机》构申请仲裁也—可以依法《向人民法院》起诉诉?。讼期间拆迁人—可以依法申请人民】法院先予执行—
—拆迁补偿安置—协议订立后拆—迁,当事人?一方违?约另一方可》依法向仲裁》机构申请仲裁或【者直接?向人:民法院?提起诉讼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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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二,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!人或:者拆:迁人、?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!人达不成拆迁补【偿安置协《议的经当事人—申请由市、》县(市)、上—。街区:人民政府城市—建设拆迁管理部门】。。裁决城市建设拆迁】。。管理部门是被拆迁】人,的由同级人民—政府裁?决裁:决应当?自收到?申请:之日起三十日—内作出
【 当事人对裁决不!服,的可以依《法申请复议也可以在!裁决书送《达之日起《三个月内向人民【法院起?诉拆迁人依》照本条例规定已【对被拆迁人、房屋承!租人:。提供安置用房—、周转用房或—者给:予货币?补偿的诉讼期间不】停止拆迁的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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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,十三条 被》拆迁人?。或者房屋承租—。人在: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!。。内未搬迁的》市、县(《市)、上街区人民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!期搬迁的决》定;逾期《仍不搬迁的由—市、:县(:市)、?上街区?人民政府责成有【关部门?强制拆?迁,或者由市、县—(,。市)、上街区—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!迁管理部门》申请人?民法院?强制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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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实施强制拆迁前】拆迁人应《当就:被拆迁房《屋,及其附属物和其【他建:筑物、构筑》物,的有关事《项向公?。证,机关:办理证据保》。全、补偿费提—存
第《二十四条 尚未完】成拆迁?补,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!让的应当经市、县】。(市)、上街区人民!政府:城市: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同!。。。意拆迁补《偿安置?。协议中有关权—利,、义务随之转移给受!让人项目转让人和】受让:人应当书面》通知被拆《迁人并自转让合【同签:订之日起三十日【内予:。以公告
第二十】五条 每《一拆迁地《段拆迁工作结束后三!十日内拆迁人应到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】土地使用权》变更:手续:被拆迁人应当将有】关土地、房》产,的证件交拆》迁人由拆迁人报送】发证部门予》以注销?
第二十》。六条 ?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!门应当建立、健【。全档案管理》制度完整《。、及时地收集、【整理:并妥:善保管拆迁过程中】形成的有《关档案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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