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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二章 管理】体,制 》第六:。条 城市建设拆【迁工作在《市人民政府》领,导下实行统一—管理市人民政府【城市建设拆》。迁管理?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建!。。设拆:迁管理工作》     —县(:市)、上街区—人民政?府城市?建设拆迁《管理部门负》责本行政区域内【城市建设拆迁管理】工作业务上接—受市: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!迁管:理部:门,指导 《  :。  计划、城市规划!、房:产、土地、》市政、公安、价格等!有,关部门应根》。据各自职《责依照本条例规【定互:相配合保证》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工!作顺利进《行 ?第七条? 市、县(市—)、上街区人民政】府城市建设拆—迁管:理部门履行下列职】责,    (一【)贯彻实《施有关城市建设拆迁!管理方面的法—律、法规、规章;】    (二)对!拆迁单位、拆除【施工单位进》行资格?审查;    】(三)核发房屋拆】迁许可证; —。。。    (四)调解!、裁决拆迁补偿【、,安,置纠:纷;    (五!)管理城市建设【拆迁:档,案;    (】六,)依照本条例规定】查处违法行》为    — 市人?民政府城《市建:设拆迁管《理部门接受市建设】行,政主管部门的监【督指导 》 :